注册造价工程师考试细说
造价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建设工程中从事造价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1996年,依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国家开始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1998年1月,人事部、建设部下发了《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并于当年在全国首次实施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负责,日常工作由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0月中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考试科目设置 考试设四个科目。具体是: 《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本科目分土建和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任选其一,下同)、《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其中,《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
2007造价工程师考试技巧
造价工程师考试选择题的类型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这两种题型在考试中应用较为广泛。在解答过程中考生可以采用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淘汰法 最适合单选题。当确定一个选择项不符合题意时,便将自己的注意力迅速转移到下一个选择项,依次加以否定。假如第一个选择项就是正确答案,那么后面的几个选项就可以忽略不看(前提是仔细看过题目),这样可以节省时间。当然,在这个判别过程中,具体操作的方式是灵活多样的。 2.去同存异法 应试者在阅读完试题内容和所有选择项后,根据题意确定一个选择项为参照项,该选择项同其他选择项存在着比较明显的特征差异。然后将其他选择项与之进行对比,把内容或特征大致相同的项目去掉,而保留差别较大的选择项。再将剩余的选项进行比较,最后确定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 3.印象认定法 印象认定法是指根据印象的深刻来选择答案。应试者在读完一道试题的题干和各项选择项后,各选择项对于考生大脑的刺激强度是不同的。有的较强,有的较弱,那些似曾熟悉的内容必然会在头脑中最先形成正确选项的印象,因此,据此作出的判断的命中率还是比较高的。
如何备考注册造价工程师考试
一、制定计划,认真落实,确保进度完成。 参加注册造价师考试者大都是利用工作之余看书学习,要在不足四个月的时间内完成四门课目的学习任务,确实有些紧张。既不能因为时间短任务重而心里紧张,无所适从,也不能拿到书后束之高阁,不闻不问,凭运气或作弊侥幸过关。应制定计划,认真落实,按部就班地完成学业。 1、制定计划 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或安装)》、《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四本培训教材。教材紧紧围绕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要求,深入浅出地进行论述讲解,知识结构合理,内容丰富。在学习时应至少看两遍,第一遍对各章节的内容有个初步了解,无论《大纲》中要求熟悉、掌握的内容,还是了解的内容,都应该阅读,产生总体印象。看不懂的地方也不要抓住不放,避免一个问题卡住,解决起来耽误时间,影响进度口第二遍是重点把握,紧紧抓住每章节论述的主要问题去理解,把各知识点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区别摘清摘准,防止概念混淆,张冠李戴。 2、时间安排 要每天坚持l-
造价工程师考试辅导之-合同
「案例一」承包人和发包人签订了物流货物堆放场地平整工程合同,规定工程按我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综合价格》进行结算。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发包人未解决好征地问题,使承包人7台推土机无法进入场地,窝工200天,致使承包人没有按期交工。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口头交涉,在征得承包人同意的基础上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变更合同,并商定按“冶金部广东省某厂估价标准机械化施工标准”结算。工程完工结算时因为窝工问题和结算依据发生争议。承包人起诉,要求发包人承担全部窝工责任并坚持按第一次合同规定的计价依据和标准办理结算,而发包人在答辩中则要求承包人承担延期交工责任。法院经审理判决第一个合同有效,第二个回头交涉的合同无效,工程结算的依据应当依双方第一次签订的合同为准。 「案例评析」本案的关键在于如何确定工程结算计价的依据,即当事人所订立的两份合同哪个有效。依《合同法》“第二百七十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的有效要件之一是书面形式,而且合同的签订、变更或解除,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本案中的第一个合同是有效的书面合同,而第二个合同是口头交涉而产生的口头合同,并未经书面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