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
一、考核认定条件 本办法下发之日前,在工程设计单位长期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 , 评聘为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 职业道德行为良好 , 身体健康 , 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职、在编人员。 ( 一 ) 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 ( 二 ) 全国工程设计大师。 ( 三 )1983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 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5 年 , 并获得全国优秀 工程设计项目金、银奖或有关环保专业工程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 年龄在 70 周岁 ( 含 ) 以下 , 且具备下列 一项条件: 1 、在具有甲级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中,担任正、副总工程师 ( 负责环保专业技术工作 ) 职务满 5 年 ; 2 、环保专业专家委员会成员并受聘担任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及命题工作。 ( 四 ) 具备下列条件 1 或条件 2, 并参加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的人员。 1 、同时具备下列 (1) 和 (2) 项中的各一项条件。
最新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介绍
转发中国人事考试网《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最新介绍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环保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环保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56号)文件精神,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证书。 一、实施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二、科目介绍 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包括基础上和基础下两部分内容;专业考试包括专业知识和专业案例两个科目,专业知识分为专业知识上和专业知识下两部分内容,专业案例分为专业案例上和专业案例下两部分内容。 三、报名条件 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符合专业考试报名条件的,可参加专业考试。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⒈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