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一)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二)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6年; (三)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4年; (四)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3年; (五)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2年; (六)获非工程技术类、工程经济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人员,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七)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科目: 1、符合考核认定范围,但在考核认定中未获得通过的人员; 2、获国家计委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及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在2
[公告]2008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考试教材
http://www.jhpress.com/yugaocontent.asp?id=460 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考试参考教材之一 工程咨询概论(2008年版) 《工程咨询概论(2008年版)》预计于2007年11月出版,由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考试参考教材编写委员会编著。16开,平装,定价43.00元,书号978-7-80242-029-8。 2007年10月,新成立的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组织编写了2008年版《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考试大纲》,已经人事部审定。从2008年起,新的考试大纲将成为考试命题和能力测评的依据。为便于广大考生按照新的考试大纲学习有关知识和应对考试,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重组了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考试参考教材编写委员会,组织业内数十位资深专家、知名学者,修订了2003年出版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教材》,仍由我社出版。 新出版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考试参考教材》,以新的考试大纲为依据,广泛吸收各方面的合理建议
2013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考前培训
2013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考前培训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人保部共同组织的2013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4月14、15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通过国家考试,中国勘察设计管理协会工程咨询专业委员会决定于3月在北京举办“2013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考前培训”。请各单位做好相关培训工作安排,本次培训特聘请国内权威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考试教材编委、曾经的命题组专家、权威辅导教材主编等知名培训专家主讲,并签订培训协议,当年考试不过第二年免费学习。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与费用 培训班次 课程安排 课时 面授费用 函授费用 保过考点精讲班 北京 工程咨询概论 8 600元/人 400元/人 03 月08日-15日 宏观经济与发展规划 8 600元/人 400元/人08日报到 北京 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 12 900元/人 600元/人 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 16 1200元/人 1000元/人 现代咨询方法与实务 16 1200元/人 1000元/人
2006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考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省直及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227号),2006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于2006年4月21日—23日举行。现就考试报名和考务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 报名 我省的2006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东省参加2006年度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的,均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 “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05 年11月28日上午8时起至 12月16日17时止。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考生可登录“广东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不间断接受考生预报名。凡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均须经过网上填表和照片上传(近期彩色照片,照片大小小于50K)等步骤才能完成网上预报名。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文 件发改投资[2005]98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计委): 为加强对工程咨询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规范工程咨询行为,我委制定了《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00五年六月七日主题词: 注册 咨询 办法 通知 抄 送: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