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初中级工程师评审的条件
关于组织初,中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为大力推动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充分调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使他们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经研究决定,由各县市职改办在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继续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一、基本条件1、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初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三年以上。2、工程师、经济师(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上。3、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 5 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5 年以上。二、材料要求 为了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凡涉及申报对象的学历、专业年限、考试成绩、任
湖北中级工程师申报条件
湖北中级工程师申报条件 湖北中级工程师申报条件 湖北中级工程师申报条件 中级职称申报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及以下学历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发)的精神,工程技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定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凡申报土建施工、道路与桥梁施工、水务建筑施工、装饰装修施工、公用设备安装五专业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取得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前两年(2009或2010年)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专业不限)科目的合格成绩。 湖北中级工程师申报条件 湖北中级工程师申报
注册咨询工程师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五科)考试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2、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6年; 3、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4年; 4、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3年; 5、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2年; 6、获非工程技术类、工程经济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人员,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年限相应增加2年; 7、人事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参加免试部分科目(考两科)考试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科目: 1、符合考核认定范围,
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一)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二)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6年; (三)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4年; (四)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3年; (五)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2年; (六)获非工程技术类、工程经济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人员,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七)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科目: 1、符合考核认定范围,但在考核认定中未获得通过的人员; 2、获国家计委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及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3、在2
关于报考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的条件
近来不断有刚毕业的同行询问关于报考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所具有的条件,现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3年3月27日下发的文件贴出来供大家参考。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 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第二条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年度试题、评分标准与合格标准。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公用设备专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用设备专业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工作。 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各地的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三条 考试分为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参加基础考试合格并按规定完成职业实践年限者,方能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第四条 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要求,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 (一)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