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钢结构发展需要公平规范的法规
“确保工程结构安全,推动钢结构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公平、规范的法规”。这是有关专家、学者、企业家在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建筑钢结构委员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建筑市场招投标研究分会主办的建筑钢结构市场招投标工作座谈会上的一致呼吁。 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钢结构建筑被越来越广泛地应用到公用、民用建筑中,在建筑业中所占的比例也越来越大。但是,现行的市场招投标管理体系,不仅严重制约着钢结构行业的正常发展,有关法律法规与现实还是互相抵触的。譬如,《建筑法》明确规定,主体工程不准非法转包、分包。但事实是,以钢结构为主体的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由于在技术、设备、人员方面的欠缺,只能选择钢结构企业分包,造成事实上的转包行为。而钢结构企业作为专业分包或构件加工厂家,又不能直接参与建筑工程的投标,只能为工程总承包单位提供加工、安装的服务。在激烈的建筑市场竞争中,总承包单位将成本风险转嫁给钢结构加工、安装企业的事情常有发生,这种现状十分不利于我国建筑业水平的整体提高。 与会专家认为,应修订现行的建筑市场招标办法,在进行以钢结构为主体的大型公共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