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钢结构基础埋深设计的要求
1、高层钢结构基础埋置深度是指基础底板或桩基承台底面的埋置深度。 2、高层钢结构基础埋深一般是从室外地面算起;若高层钢结构地下室周边由于设置通长采光井、地下室车道等原因而无可靠侧限时,则需要从具有足够侧移能力的室外地坪面算起。 3、高层钢结构基础埋置深度必须满足地基承载力和结构稳定性的要求,以减少地基沉降量,避免不均匀沉降引起的高层钢结构整体斜;防止高层钢结构在风、地震等水平荷载作用下的倾覆或滑移。 4、当高层钢结构采用筏基或箱基时,对于中软或中硬土质的天然地基,基础埋深不宜小于高层钢结构高度的1/12;对于坚硬土质的天然地基,埋深不宜小于高层钢结构高度的1/15。 5、当采用桩基础,且桩承台上、下的四周土质较好时,承台底面的埋深不宜小于高层钢结构高度的1/18。 6、高层钢结构基础直接坐落在稳定基岩上时,基础埋置深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当基岩埋藏较浅,若岩石开挖困难,费用较高,基础埋深小于上述限值,或抗倾覆稳定不足时,可以采用岩石锚杆基础。锚杆伸入基础内和无风化基岩内的长度,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