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的管理
国家对工程建设监理规范定义工程变更为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分或全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可见实施监理制后,工程变更与以前的设计变更相比较,无论从范围、性质及具体运做上都有很大的差异,不能按设计变更的概念来理解 FIDIC 条件下的工程变更。 1 工程变更的范围广义上的工程变更范围,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组成部分的变更、工程数量的增减或工程质量要求或标准的变动;同时还包括合同条件的改变。2 工程变更的性质及工程变更的重要性任何部分的工程变更,业主、承包商、设计者、监理都可以提出,但按规范规定,不管哪一方提出的任何变更,都要由监理工程师来处理,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并报业主批准备案,监理工程师发出有关的变更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应视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一定的法律强制性。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工程变更通知,业主承包方都应执行。工程变更通常发出在工程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是不可预见,事先无法约定的。需要监理工程
水利监理工程师报考指南
水利监理工程师报考指南 一、概 况 2006年起举行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该资格考试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组织,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二、报考条件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工程及相关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具有工程及相关类专业的学习工作经历(大专毕业且从事专业工作8年以上,本科毕业且从事专业工作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且从事专业工作3年以上);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4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 三、报名、考试时间 2007年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考试预定于2007年10月27、28日举行: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科目名称 10月27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监理基础知识及相关法规 下午 14:00~16:30 建设项目目标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