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一、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关于印关 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山西省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了《程质量验收规范》。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国家标准,编号为GB0207-2002,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3.0.6、4.1.8、4.2.9、4.3.16、5.3.10、6.1.8、6.2.7、7.1.5、7.3.6、8.1.4、9.0.11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0207-94于2002年10月1日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二年四月一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个门窗工程质量监理措施
门窗工程质量监理措施——施工准备阶段控制1、现场质保体系检查⑴ 门窗制作和安装企业资料;⑵ 门窗存放、运输条件;⑶ 门窗安装时和安装后的防护措施。2、设计图纸检查查看门窗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弄清采用的图集、门窗的规格、构造、性能要求、安装节点等。3、质保资料检查⑴ 门窗产品的《准用证》、出厂合格证及相关材料的合格证;⑵ 门窗三性检测报告;⑶ 门窗外观检验记录;⑷ 门窗安装隐蔽验收记录:① 连接件材料、间距、固定方式;② 填充材料和填充质量;③ 注胶方式和注胶质量;⑸ 门窗喷淋试验记录。——铝合金门窗的质量控制与检验1、铝合金门窗安装过程中的质量控制⑴ 铝合金门窗安装前,应对门窗洞口进行清理,将杂物和松动的的砂浆清除干净,以免因填充料无法封闭松动处缝隙而造成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