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6.0.1 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6.0.2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6.0.3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6.0.4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6.0.5 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表格
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023.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4.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5. 木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6-20026.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20027.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8-20028.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20029.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含条文说明) GB50210-200110.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1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021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含条文说明) GB50300-200213.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14.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1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