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规9.2.6 梁的上部纵向构造钢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梁端按简支计算但实际受到部分约束时,应在支座区上部设置纵向构造钢筋。其截面面积不应小于梁跨中下部纵向受力钢筋计算所需截面面积的1/4,且不应少于2根。该纵向构造钢筋自支座边缘向跨内伸出的长度不应小于l0/5,l0为梁的计算跨度。 这个当梁端按简支计算但实际受到部分约束时,是指什么时候呢?是当梁点铰的时候才考虑这条吗?
混规9.2.6 梁的上部纵向构造钢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梁端按简支计算但实际受到部分约束时,应在支座区上部设置纵向构造钢筋。其截面面积不应小于梁跨中下部纵向受力钢筋计算所需截面面积的1/4,且不应少于2根。该纵向构造钢筋自支座边缘向跨内伸出的长度不应小于l0/5,l0为梁的计算跨度。
这个当梁端按简支计算但实际受到部分约束时,是指什么时候呢?是当梁点铰的时候才考虑这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