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人职管〔2007〕41号 关于20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环保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根据人事部、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8号)、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75号)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20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局、环保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事部、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8号)、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75号)及我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二)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三)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四)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截止2003年12月31日,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一)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二)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08年元月4日~元月13日
(二)资格审查时间
省直资格审查时间为2008年元月4日~元月14日
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资格审查时间,并予以公布
(三)缴费确认时间
省直缴费确认时间为2008年元月4日~元月15日
各市州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缴费确认时间,并予以公布
(四)准考证下载时间
2008年5月3日~5月9日
(五)考试时间
2008年5月10日
上午 0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2008年5月11日
上午 0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六)各地务必于2008年2月20日前将报名信息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院考评一处。
四、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
今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全省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及报名办法如下:
(一)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brsks.gov.cn),填写报考信息,上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jpg格式,小于20kb)。
(二)首次报考的人员,在网上完整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缴费。
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在网上完整提交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办理免试部分科目手续。市州以下考生,到市、州、省直管市、林区人事(职改)部门资格审查,省直考生到省职改办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缴费。
(三)已参加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凭档案号通过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直接缴费。
(四)缴费确认办法
1、省直考生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办理网上缴费确认手续。
2、市州以下考生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办理现场缴费确认手续。
(五)考生缴费后方可确认报名成功,并于规定时间内下载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报名、缴费确认、准考证下载办法请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六)国务院各部门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的在鄂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五、考试题型及作答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请在组织考试时,提醒应考人员在答题前,认真阅读有关注意事项。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前3科用2B铅笔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发放、回收。
六、考试管理及考试信息管理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性别、学历、国籍地区、联系电话等信息。考前规则模板中增加了上述信息的必录设置。请各地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为:
类 别
级 别
专 业
科 目
35.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4.
考4科
01.
环境影响评价4科
1.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4.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2.
考2科
01.
环境影响评价2科
1.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4.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七、考点设置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只设省直考点。
八、考试大纲、考试用书及考前培训
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及培训事宜,请与省环保局联系。
联系人:易华军 联系电话:027-87167116。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八一路346号省环保局人事处308房间。
九、考试报名费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146号)的规定,《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3科报名费按每人每科35元收取,《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报名费按每人55元收取。
各地人事、环保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加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工作正常进行。
附件1: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
湖 北 省 人 事 厅 湖北省环境保护局
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