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针对路灯专变系统的接地电阻与每一用电设备即路灯的保护接地电阻这2个电阻值的要求问题。1、 系统接地电阻《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第6.1.1条:工作于不接地、谐振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系统、向1kV及以下低压电气装置供电的高压配电电气装置,其保护接地电阻应符合R≤50/I,且不应大于4欧姆。《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第7.2.6条:在配电线路的分支、末端及中间适当位置做重复接地并形成联网,其重复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系统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
1、 系统接地电阻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第6.1.1条:工作于不接地、谐振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系统、向1kV及以下低压电气装置供电的高压配电电气装置,其保护接地电阻应符合R≤50/I,且不应大于4欧姆。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第7.2.6条:在配电线路的分支、末端及中间适当位置做重复接地并形成联网,其重复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系统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
根据以上规范条文,系统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的取值依据看上去很充分。
再看王厚余《低压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和检验》第三版有关防范TT系统内绝缘击穿的措施中,对于小电阻接地系统的10kV电网中,Id值为数百安培至近千安培,系统接地电阻取值仍旧取4欧姆,就会产生超过低压电气绝缘允许承受的暂时过电压,引发事故。
各位在要求接地电阻时,是如何取值的,是否都去找当地的供电部门给出电网的Id值,通过计算取得?
2、 保护接地电阻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第7.2.5条:道路照明配电系统中,采用TN或TT系统接零和接地保护,PE线与灯杆、配电箱等金属设备连接成网,在任一地点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第7.2.7条,采用TT系统接地保护,没有采用PE线连接成网的灯杆、配电箱等,其独立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
对于TN-S系统,过电流保护的取值与灵敏度和相保阻抗大小有关,跟接地电阻没有关系。对于TT系统,采用剩余电流保护,若按照供电回路的泄露电流取I△n=100mA,接地电阻R*I△n≤50V,即R≤500欧姆即可。路灯基础的主要配筋相互焊接作为接地体时,这个电阻值很容易满足,无需另做要求。
各位的保护接地电阻的取值与依据都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