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类高层住宅,一层二层为配套商业,像商业网点那样一间一间的,单层面积700,没有超过建火规的上自喷的要求,又根据5.4.10.3的规定,可以不上喷淋,这样做对吗?
二类高层住宅,一层二层为配套商业,像商业网点那样一间一间的,单层面积700,没有超过建火规的上自喷的要求,又根据5.4.10.3的规定,可以不上喷淋,这样做对吗?
2楼
求大神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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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2 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其地下、半地下室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可燃物品库房、自动扶梯底部;
你说的是二楼高层住宅 那么12层是商铺 就是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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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一二类高层住宅商业网点不用上喷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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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确定住宅疏散独立,室内消防就可分段考虑。公建部分就不算高层了。当然无需喷淋。板凳乱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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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如果是商业网点就可以不设,要问清建筑是不是按商业网点严格执行的,如果不是,就是商住了,就要设置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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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让建筑定性好是商住楼还是住宅楼,商住楼就加,住宅楼就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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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面积超过300平,不是商业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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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单层面积700,单套面积不大于300,符合商业网点判定条件。此时本建筑属于住宅。当然不设自喷。
不知道的小盆友,不要乱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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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lichangan1000 发表于 2016-6-27 10:18 单层面积700,单套面积不大于300,符合商业网点判定条件。此时本建筑属于住宅。当然不设自喷。不知道的小盆 …同意 此看法,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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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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