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二建法规-新教材解读2Z201000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P1修改了我国建造师执业的法律背景,修改后和一建法规教材保持一致。2Z2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2Z20101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P3根据2015年3月修改后的《立法法》,补充了一条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即(6)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P4-P5将“较大的市”替换为“设区的市”P4增加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报请批准的程序和相关规定。
2Z201000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P1修改了我国建造师执业的法律背景,修改后和一建法规教材保持一致。
2Z2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2Z20101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P3根据2015年3月修改后的《立法法》,补充了一条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即(6)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P4-P5将“较大的市”替换为“设区的市”
P4增加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报请批准的程序和相关规定。
P5关于(五)部门规章(六)地方政府规章,增加了“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增加义务的职责”。
P6增加了《立法法》关于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和审查的具体规定。
P7删除了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主动审查的具体程序。
2Z202000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2Z202010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2Z202011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
P46删除原教材二、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第一段最后一句“近年来,公路建设项目等已由开工报告制度改为施工许可制度。”
2Z202012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
P47增加关于《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进一步对申领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9种条件的规定。
P48删除原教材(三)标题下的第二段内容,增加《物权法》对房屋征收的法律规定。
P49增加(四)标题下面第二段内容“确定施工企业无效的情形”。
P49删除原教材标题(五)下面有关施工图纸的内容。增加2015年颁布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对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规定。增加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审查的范围。
P49标题(六)下面关于《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中,增加“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
P49将原教材第一段的内容列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条件的第(七)条。故新版教材由8条改为9条。
P50增加标题(八)下面第二段内容关于《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中,有关建设单位应当提供的材料内容的规定。更多内容请持续关注:大 立 网 校 直播间。
P50增加标题(九)下面第一段关于《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对主体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
P50增加第三段关于证明文件不齐全、失效或不符合条件三种情况的具体规定。
2Z202013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
没有变化
2Z202014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P5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对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有变化。
P5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对骗取和伪造施工许可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规定有变化。
P52将原教材四、对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变为“四、对单位主管人员等处罚的规定”。
2Z202020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
P53增加2015年发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建筑业企业的定义。
2Z202021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
P52一、施工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下第一段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定中将“注册资本”改为“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改为“主要人员”。
P53将原教材“(一)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全部内容改为“(一)有符合规定的净资产”相关内容,其中关于一级、二级和三级企业净资产数据规定变化较大。(一级企业净资产1亿元以上;二级企业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三级企业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P54“(二)有符合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全部内容改为“(二)有符合规定的主要人员”相关的全部内容。(相关规定内容变化大)
P54(三)有符合规定的已完成工程业绩内容变化,删除特级企业的内容,一级、二级和三级企业的规定变化大。
P55(一)施工企业的资质序列下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定将“劳务分包”改为“施工劳务”。并删除下面的二、三、四段的内容。
P55(二)施工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的内容中专业承包序列改为36个类别,不分等级;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P56(二)施工企业资质的许可权限相关内容的1、2、3内容的规定与原教材变化较大。
P56将原教材(一)企业资质的申请下面第一段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规定将“申请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应当选择等级最高的一项资质为企业主项资质。”改为“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资质,应当申请最低等级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