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图,地下室常见的一个梁间区域,中间梁假设突出板200~600mm,四周突出板>600mm,需要设置感烟探测器,保护面积按60m2来,则按附录中梁间区域面积24~36m2,一个探测器可以保护两个,于是,这个梁间区域只需要设置一个感烟探测器;但是图中一个感烟探测器的保护面积为8.1*8.1=65.61m2,即使减去柱子啊之类的也极有可能大于60m2;还有保护半径规范为5.8m,但是设置一个的话可能保护半径达不到;
如图,地下室常见的一个梁间区域,中间梁假设突出板200~600mm,四周突出板>600mm,需要设置感烟探测器,保护面积按60m2来,则按附录中梁间区域面积24~36m2,一个探测器可以保护两个,于是,这个梁间区域只需要设置一个感烟探测器;
但是图中一个感烟探测器的保护面积为8.1*8.1=65.61m2,即使减去柱子啊之类的也极有可能大于60m2;
还有保护半径规范为5.8m,但是设置一个的话可能保护半径达不到;
请问:如果按一个感烟探测器设置是否需要尽量靠近中间设置?或者设置两个?
下面我有一些个人的看法,我觉得应该放一个就可以了,因为感烟探测器的保护面积本身就是根据一定的依据规范算出来的,实际上可以保护的面积更大,所以应该按照附录中一个探测器保护的梁区域的个数来选就可以了,规范是把一个梁区域看成一个整体来设置探测器的,而按面积和半径来则不是,感觉和出附录G的目的相冲突。不知道对不对,请大家帮忙分析一些,很纠结这个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