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层为商业服务网点,楼上为住宅,建筑高度不超1001m,住宅需要设喷淋吗,一二楼的商业服务网点需不需要设喷淋,建筑定性是什么
一二层为商业服务网点,楼上为住宅,建筑高度不超1001m,住宅需要设喷淋吗,一二楼的商业服务网点需不需要设喷淋,建筑定性是什么
2楼
按照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该建筑为一类住宅(高度大于54米的话),商业网点和住宅部分均不需设置自喷,但是有地方规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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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楼上正解,已无商住楼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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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版专攻 发表于 2015-7-13 14:48 按照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该建筑为一类住宅(高度大于54米的话),商业网点和住宅部分均不需设置自喷, …如果一二层为为商业营业厅的话,住宅是否需要设喷淋,建筑定性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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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需要的吧 我在设计院你的时候做过的这种项目商业网点都布置喷淋了 新建筑防火规范8.3.4第2条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展览,商店。餐饮,旅馆等建筑 需要布置喷淋 个人认为如果一二层的商业网点大于1500m2是需要布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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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jokerzp 发表于 2015-7-14 08:50 需要的吧 我在设计院你的时候做过的这种项目商业网点都布置喷淋了 新建筑防火规范8.3.4第2条 任一层建筑 …住宅部分不用布置喷淋 根据新建筑防火规范8.3.3第4条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需要布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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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fanstofans 发表于 2015-7-13 21:43 如果一二层为为商业营业厅的话,住宅是否需要设喷淋,建筑定性又是什么如果下部不是商业服务网点,该建筑总体定性应为公建,住宅部分和商业部分按照建规5.4.10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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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个人认为:规范GB50016-2014/5.4.10-3的规定不合理、不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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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商业服务网点加住宅,整体定性为住宅,楼主项目按不超100住宅设计消防(商业网点跟上部住宅部分是一栋整体的住宅,不能按建规5.4.10把商业网点拆开算,只有住宅下面是商店或是其它公建才能拆开),商业网点及住宅部分按规范均不用设喷淋,当然有些地方消防局会要求更严一些,要求商业网点加喷淋,这个是超出规范规定的。总之在消防方面可以理解为商业网点就是住宅,不用拆分,具体可参见建规253页5.1.1条文解释,及70页5.4.10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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