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风景名胜区的可持续发展,规划一般应遵循以下一些基本原则。 一、保护优先原则风景名胜区是自然和历史留给我们的宝贵而不可再生的遗产,风景名胜区的价值首先是其“存在价值”,只有在确保风景名胜资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被破坏的基础上,才能实现风景名胜区的多种功能。因此,保护优先是风景名胜区工作的基本出发点。 二、综合协调原则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的基本目标是在资源充分有效保护前提下的合理利用。虽然保护是风景名胜区工作的核心,但是并不意味着要将保护与利用割裂开来。我国风景名胜区的特殊性之一就是风景区内包涵有许多社会经济问题,是一个复杂的“自然———社会复合生态系统”。所以只有将各种发展需求统筹考虑,依据资源的重要性、敏感性和适宜性,综合安排,协调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保护与利用的矛盾,达到资源永续利用的目的。
一、保护优先原则风景名胜区是自然和历史留给我们的宝贵而不可再生的遗产,风景名胜区的价值首先是其“存在价值”,只有在确保风景名胜资源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被破坏的基础上,才能实现风景名胜区的多种功能。因此,保护优先是风景名胜区工作的基本出发点。
二、综合协调原则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的基本目标是在资源充分有效保护前提下的合理利用。虽然保护是风景名胜区工作的核心,但是并不意味着要将保护与利用割裂开来。我国风景名胜区的特殊性之一就是风景区内包涵有许多社会经济问题,是一个复杂的“自然———社会复合生态系统”。所以只有将各种发展需求统筹考虑,依据资源的重要性、敏感性和适宜性,综合安排,协调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保护与利用的矛盾,达到资源永续利用的目的。
三、突出自然原则充分发挥风景资源的自然特征和文化内涵,维护景观的地方特色,强调回归自然,防止人工化、城市化、商业化倾向。
四、环境承载力原则承载力原则意味着任何资源的使用都是有极限的,风景名胜资源的利用也不例外。当使用强度超过某一阈值或临界值时,资源环境将失去其持续利用的可能。风景名胜区开发利用必须要在其允许的环境承载力(或称环境容量)之内,这是风景名胜区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五、分区管理原则根据风景资源价值与分布,划分功能分区,严格实行“山上游,山下住”、“区内游,区外住”、“区内景,区外商”、“区内名,区外利”的管理原则,在保证风景资源不被破坏的前提下,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六、统一规划、分期发展原则风景名胜区保护和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一些遭到破坏的风景名胜区还需要有一个很长的自然恢复阶段。所以对待风景名胜区规划要站在历史发展的高度,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妥善处理近期实际与远景目标的矛盾,从最终目的出发,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风景名胜区规划是关于切实保护、合理开发和科学管理风景名胜资源的综合布置,经过批准的规划是风景名胜区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的依据。风景名胜区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部分。
(一)、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和基本内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分为规划纲要和总体规划两个阶段。风景名胜区规划纲要的任务是研究总体规划的重大原则问题,结合当地的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根据风景区的自然、历史、现状情况,确定发展战略布置。风景名胜区纲要的主要内容包括:
1 .进行风景名胜资源调查与评价,明确风景资源价值等级,保存状况以及风景名胜区主要存在问题。
2 .分析论证风景名胜区发展条件(优势与不足),确定发展战略。
3 .拟定风景名胜区发展目标,包括资源保护目标、旅游经济目标和社会发展目标。
4 .论证并原则确定风景名胜区性质、范围(包括外围保护地带)、总体布局以及资源保护、利用的原则措施。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任务是根据风景名胜区规划纲要,综合研究和确定风景名胜区的性质、范围、规模、容量、功能结构、风景资源保护措施,优化风景名胜区用地布局,合理配置各项基础设施,引导风景名胜区健康、持续发展。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内容包括:
1 .根据地形特征、行政区划和保护要求,划定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包括外围保护地带。
2 .确定风景名胜区规划性质、发展目标、规模容量。
3 .根据风景名胜区功能分区,确定土地利用规划,进行风景游赏组织。
4 .确定风景名胜资源保护规划,明确保护措施与要求。
5 .确定风景名胜区天然植被抚育和绿化规划。
6 .确定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设施规划。
7 .确定风景名胜区基础工程规划,包括道路交通、供水、排水、电力、电信、环保、环卫、能源、防灾等设施的发展要求与保障措施。
8 .确定风景名胜区内居民社会调控规划、经济发展引导规划。
9 .制定分期发展规划。
10 .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管理提出措施建议。
(二)、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的任务和主要内容详细规划的任务是以总体规划为依据,规定风景各区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规划管理要求,或直接对建设项目做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在风景名胜区内,应根据景区开发的需要,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景区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主要内容有:
1 .详细确定景区内各类用地的范围界线,明确用地性质和发展方向,提出保护和控制管理要求,以及开发利用强度指标等,制定土地使用和资源保护管理规定细则。
2 .对景区内的人工建设项目,包括景点建筑、服务建筑,管理建筑等,明确位置、体量、色彩、风格。
3 .确定各级道路的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4 .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风景名胜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主要是针对明确的建设项目而言,主要内容包括:建设条件分析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建筑和绿地的空间布局、景观规划设计、道路系统规划设计、工程管线规划设计、竖向规划规划设计、估算工程量和总造价、分析投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