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枫之影 于 2015-6-11 16:42 编辑 新建规:市政消火栓距保护对象在距离在5~40m 时;市政消火栓是否还可以计入室外消火栓的数量?老建规中:8.2.8.5条: 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其保护半径和室外消防用水量等综合计算确定,每个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应按10~15L/s 计算;与保护对象的距离在5~40m 范围内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内;新建规不见这条了,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这本规范也没这条的描述。
新建规:市政消火栓距保护对象在距离在5~40m 时;市政消火栓是否还可以计入室外消火栓的数量?
老建规中:
8.2.8.5条: 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其保护半径和室外消防用水量等综合计算确定,每个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应按10~15L/s 计算;与保护对象的距离在5~40m 范围内的市政消火栓,可计入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内;
新建规不见这条了,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这本规范也没这条的描述。
是否市政消火栓不再计入室外消火栓的数量,不管有多近?
请高手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