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规》3.4.3条中对结构形体的不规则进行了规定,其中有一条是“……;除顶层或出屋面小建筑外,局部收进的水平向尺寸大于相邻下一层的25%”,我对这条规范对出屋面小建筑的放款理解,但对于顶层的放宽有些疑惑,原因是高规中对于上部收进的要求更严格(H1/H>0.2时,收进尺寸不能大于20%)这是对于顶部特有的鞭梢效应的附加规定,但抗规这里对于顶层的放宽和高规的加强要求相互矛盾,这时为何?
《抗规》3.4.3条中对结构形体的不规则进行了规定,其中有一条是“……;除
顶层或出屋面小建筑外,局部收进的水平向尺寸大于相邻下一层的25%”,我对这条规范对出屋面小建筑的放款理解,但对于顶层的放宽有些疑惑,原因是高规中对于上部收进的要求更严格(H1/H>0.2时,收进尺寸不能大于20%)这是对于顶部特有的鞭梢效应的附加规定,但抗规这里对于顶层的放宽和高规的加强要求相互矛盾,这时为何?
2楼
不矛盾啊,首先结构是为了满足建筑需要,其次该加强的部位就应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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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lighth715 发表于 2015-4-3 15:18 不矛盾啊,首先结构是为了满足建筑需要,其次该加强的部位就应该加强顶层是否为应该加强的部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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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一般都不能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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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顶层可以忽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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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无间道 发表于 2015-4-4 17:47 一般都不能算。请问“一般都不能算”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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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人在征程 发表于 2015-4-4 21:55 顶层可以忽略吧顶层可以随便收进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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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高规的要求指的是正常的楼层吧,不包括顶层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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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原因是高规中对于上部收进的要求更严格(H1/H>0.2时,收进尺寸不能大于20%)这是对于顶部特有的鞭梢效应的附加规定”,这不是针对顶层吧,是针对主体结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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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高规也是要求收进不大于25%啊,3.5.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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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顶层可以随便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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