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建规是这么规定的:“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对于单层厂房(仓库)和公共建筑,检修停止使用的消火栓不应超过5 个...”GB 50974只是在8.1.4中,对室外消防给水管网进行了类似描述。”8.1.4 3消防给水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室外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对室内消火栓,并没有类似的描述。这是不是降低了标准,以后就按新规范执行就可以?
GB 50974只是在8.1.4中,对室外消防给水管网进行了类似描述。”8.1.4 3消防给水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室外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对室内消火栓,并没有类似的描述。
这是不是降低了标准,以后就按新规范执行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