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没话费 于 2015-1-5 23:23 编辑 本人声明是土木工程的小白,请各位不吝赐教! 问题:甲作为木工班组长在施工单位处分包了模板架设工程,原来的施工图纸中地下室只有一层,后来设计变更地下室增加到两层,即原地下室一层的地面变成了地下室二层的顶板,施工工艺上也导致原来不需要支模的,变成需要支模的,由此而导致工程量增加,但合同中约定新增的地下室隔层为二次结构,不计算建筑面积。 初步分析:
本人声明是土木工程的小白,请各位不吝赐教!
问题:甲作为木工班组长在施工单位处分包了模板架设工程,原来的施工图纸中地下室只有一层,后来设计变更地下室增加到两层,即原地下室一层的地面变成了地下室二层的顶板,施工工艺上也导致原来不需要支模的,变成需要支模的,由此而导致工程量增加,但合同中约定新增的地下室隔层为二次结构,不计算建筑面积。
初步分析:由于该新增的“地下室隔层”(实际是现浇的梁和顶板,应该算是地下室楼层吧?)属于现浇的,且是承重结构,因而属于一次结构;况且该新增地下室层高也超过了2.2米,理应将新增的地下室二层全部计算建筑面积,不知这样理解是否正确?
请诸位大侠多多指教!不胜感激!:handshake
PS:在建筑行业标准和规范中,对于“二次结构”是否有专门的定义,我只在百度百科中找到相关定义,但不知是否有更科学更权威和专业的定义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