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院做框架结构,对于地面以下的框架柱截面习惯每边放大50mm,如上部500x500,下部就做600x600,理由:一是考虑施工便于支模板,二是避免如采用等截面柱,则上下保护层不一致需要弯折柱纵筋。这样做,地面以下的柱保护层实际上就是30(地上)+50=80mm,按新规范要求就需要加钢筋网,而且变形缝处的双柱就会浇筑在一起,纵向外墙下的地梁会超长,实际个别工程在该位置也确实出现过裂缝。有多家单位我们的习惯做法提出过疑问。我个人觉得没有必要,可以直接500做下去,不知道大家都是如何处理的?
我们院做框架结构,对于地面以下的框架柱截面习惯每边放大50mm,如上部500x500,下部就做600x600,理由:一是考虑施工便于支模板,二是避免如采用等截面柱,则上下保护层不一致需要弯折柱纵筋。这样做,地面以下的柱保护层实际上就是30(地上)+50=80mm,按新规范要求就需要加钢筋网,而且变形缝处的双柱就会浇筑在一起,纵向外墙下的地梁会超长,实际个别工程在该位置也确实出现过裂缝。有多家单位我们的习惯做法提出过疑问。我个人觉得没有必要,可以直接500做下去,不知道大家都是如何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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