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预习资料共享231.在基坑的两侧或四周设置排水明沟,在基坑四角或每隔30m~4Om设置集水井,使基坑渗出的地下水通过排水明沟汇集于集水井内,然后用水泵将其排出基坑外。2.排水明沟宜布置在拟建建筑基础边0.4m以外,沟边缘离开边坡披脚应不小于0.3m。排水明沟的底面应比挖土面低0.3m~0.4m。集水井井底面应比沟底面低0.5m以上,并随基坑的挖深而加深,以保持水流畅通。
1.在基坑的两侧或四周设置排水明沟,在基坑四角或每隔30m~4Om设置集水井,使基坑渗出的地下水通过排水明沟汇集于集水井内,然后用水泵将其排出基坑外。
2.排水明沟宜布置在拟建建筑基础边0.4m以外,沟边缘离开边坡披脚应不小于0.3m。排水明沟的底面应比挖土面低0.3m~0.4m。集水井井底面应比沟底面低0.5m以上,并随基坑的挖深而加深,以保持水流畅通。
3.集水明排水指用水泵从集水井中排水,常用水泵有潜水泵、离心式水泵和泥浆泵。
在基坑土方开挖之前,用真空(轻型)井点、喷射井点或管井深入含水层内,用不断抽水方式使地下水位下降至坑底以下,同时使土体产生固结以方便土方开挖。
1.基坑降水应编制降水施工方案:
①井点降水方法;
②井点管长度、构造和数量;
③降水设备的型号和数量;
④井点系统布置图;
⑤井孔施工方法及设备;
⑥质量和安全技术措施;
⑦降水对周围环境影响的估计及预防措施等。
2.降水设备的管道、部件和附件等,在组装前必须经过检查和清洗。
3.井孔应垂直,孔径上下一致。
4.井点管安装完毕应进行试运转。
5.降水系统运转过程中应随时检查观测孔中的水位。
6.基坑内明排水应设置排水沟及集水井,排水沟纵坡宜控制在1‰~2‰。
7.降水施工完毕,根据结构施工情况和土方回填进度,陆续关闭和逐根拔出井点管。
8.如基坑坑底进行压密注浆加固时,要待注浆初凝后再进行降水施工。
为防止或减少降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避免产生过大的地面沉降,可采取:
①采用回灌技术:在降水井点和要保护的建(构)筑物之间打设一排井点,在降水井点抽水的同时,通过回灌井点向土层内灌入一定数量的水(即降水井点抽出的水),形成一道隔水帷幕。
采用回灌井点时,回灌井点与降水井点的距离不宜小于6m。
②采用砂沟、砂井回灌;在降水井点与被保护建(构)筑物之间设置砂井作为回灌井,沿砂井布置一道砂沟,将降水井点抽出的水,适时、适量排入砂沟、再经砂井回灌到地下。
灌砂量:应取井孔体积的95%,填料宜采用含泥量不大于3%、不均匀系数在3~5之间的纯净中的粗砂。
③减缓降水速度:在砂质粉土中降水影响的范围可达80m以上,降水曲线较平缓,为此可将井点管加长,减缓降水速度,防止产生过大的沉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