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各位,《高规》3.7.3和《抗规》5.5.1条规定了层间位移角的条款,其条文说明都说到了规范没有扣除结构整体弯曲的影响,仅在高度高于150m时考虑这种影响而放松限值,那么satwe计算的层间位移角是结构在各作用下产生的位移+非作用(比如说重力二阶效应)产生的位移之和吗?
请教一下各位,《高规》3.7.3和《抗规》5.5.1条规定了层间位移角的条款,其条文说明都说到了规范没有扣除结构整体弯曲的影响,仅在高度高于150m时考虑这种影响而放松限值,那么satwe计算的层间位移角是结构在各作用下产生的位移+非作用(比如说重力二阶效应)产生的位移之和吗?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