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庭园绿化与广场和公园绿化不同,它是供某一相对稳定的社会群体使用的户外空间,其目的主要为纳凉、休息、采光、通风、换气等。与其他绿化形式相比,公共庭园绿化具有以下特点及要求。 直接性 相对于公园、风景名胜区、城市广场等开放性空间,公共庭园与人的关系更为密切。这种直接性特点,要求公共庭园绿化质量必须达到一定程度,而不能简单地“种几棵树”。因此,在设计中,公共庭园绿化要注重长远、关注人性,通过对绿地植物生境及植物群落景观的科学设计,为人们提供亲密和谐、自然优美、生态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相对于公园、风景名胜区、城市广场等开放性空间,公共庭园与人的关系更为密切。这种直接性特点,要求公共庭园绿化质量必须达到一定程度,而不能简单地“种几棵树”。因此,在设计中,公共庭园绿化要注重长远、关注人性,通过对绿地植物生境及植物群落景观的科学设计,为人们提供亲密和谐、自然优美、生态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生态性
公共庭园绿化的主体材料是绿色植物。植物是变化的,它们随季节和生长的变化而不停地改变色彩、质地、形态等特征。在设计和施工栽植时,需考虑植物的动态变化,了解其一年四季中的景观作用及生态功能。易犯的错误是在植物环境中,选择了在某一个季节引人注目的植物,而忽略了它在其他季节与周围植物的配置。
为给公共庭园绿化提供良好的生存环境,需保证土壤肥力、排水、光照、风力、温度等。公共庭园绿地与公园或自然风景区环境差异较大,其空间一般小而分散,土壤、光照、湿度、温度等受建筑和设施影响较大。如因建筑施工造成土壤板结,建筑垃圾土造成土壤污染或贫瘠;密集的建筑造成光照不足;局部环境日夜温差较大甚至造成日灼伤害;狭小的水体环境容易受到污染等。这些不利因素使公共庭园绿化生境条件存有局限性。因此,在进行公共庭园绿化时,必须事先了解其生态条件,通过施工手段尽量排除不利因素。
人文性
公共庭园绿地应具有丰富的人文内涵。在建设时应将地域文化、习俗和单位自身人文内涵融于景观之中。不同地域空间和不同性质的公共庭园,其人文环境特点各异。如企业通过庭园绿化展示其“企业文化”,学校展示“校园文化”,机关展示“公仆文化”等。不同单位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对庭园绿地的影响也不同,学校、机关、科研院所等公共事业单位人员素质普遍较高,因此,对此类庭园绿化时要与特定的人文环境相配合。
植物不仅是观赏对象,而且蕴含着一定的思想情趣。如在司法机关的庭院中多植松柏类植物,象征正义、庄严和神圣;文化团体协会之类的单位庭园绿化可选用诸如松、竹、梅等较典型的“文人化植物 ”;城市政府机关庭园绿化中多用市树市花,并用植物造景建成标志性符号;而幼儿园的环境绿化,可将植物修剪成动物及其他各种有趣的造型。
功能多样性
公共庭园环境因满足不同需要而产生许多功能性区域和空间。因此,在庭园绿化时,应根据不同环境条件、不同空间需求,凭借生态学的基础理论进行不同风格的绿地空间创造。例如一所普遍综合性大学校园,通常分有教学区、行政管理区、体育活动区、科研试验区、学生生活区、教工生活区等,每一分区具有不同的建筑设施内容,也体现了不同的功能特点和环境要求。教学区包括教学楼、图书馆、实验楼等,总体环境特征是安静;体育活动区包括田径运动场、体育馆、各类球场等,总体环境特征是动感并具有公共性。生活区包括宿舍楼、食堂、小游园等,总体环境特征及要求是宁静休闲和私密性。所以,必须根据不同需要创造功能性区域和空间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