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为促进光伏产业的发展,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太阳能光伏发电扶持政策,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多个地方分布式光伏政策也相继出炉,这些扶持政策涵盖了并网、补贴等多个方面。本文针对南方电网管辖的五省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出台的光伏政策或者促进光伏发展的规划等进行汇总。 广东 广东省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4〕9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推动我省光伏产业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广东省提出到2015年,我省光伏制造业持续稳健发展,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骨干光伏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位居全国前列;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有效拓展,全省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争取2015年达到100万千瓦,2020年达到400万千瓦。
近几年,为促进光伏产业的发展,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太阳能光伏发电扶持政策,各省市也积极响应,多个地方分布式光伏政策也相继出炉,这些扶持政策涵盖了并网、补贴等多个方面。本文针对南方电网管辖的五省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出台的光伏政策或者促进光伏发展的规划等进行汇总。
广东
广东省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4〕9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推动我省光伏产业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广东省提出到2015年,我省光伏制造业持续稳健发展,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骨干光伏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位居全国前列;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有效拓展,全省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争取2015年达到100万千瓦,2020年达到400万千瓦。
关于印发广东电网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营业服务相关规范文件的通知
为落实国家扶持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有关政策,进一步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公司组织编制了《广东电网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服务工作指引(试行)》、《广东电网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计量方案(试行)》、《广东电网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营业服务应答手册(95598服务热线)(试行)》,各单位要做好与分布式光伏客户的沟通、协调,务必落实政策,全力做好分布式光伏的并网服务,确保不出现“弃光”情况。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光伏发电应用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14〕12号)
意见提出,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对光伏发电的价格标准及政策要求,落实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电量补贴政策,电网企业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所发电量计量、电费结算工作,并按照国家确定的补贴标准,及时支付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足额及时到位。
在2015年底前,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光伏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等。
广东光伏发电价格补贴为0.42元/千瓦时(含税)
省发改委能源局禤文湛在“2014年广东省第一届光伏论坛”上透露,广东省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为1元/千瓦时;分布式光伏发电方面,实行全电量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0.42元/千瓦时(含税)。
广西
桂林市企业和个人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为0.42元/千瓦时
从桂林市光伏产业发展及分布式发电项目相关扶持政策对接会上获悉,为了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引导资源优化配置的积极作用,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健康发展,桂林市将按国家规定,对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的企业和个人,按全电量给予财政补贴,电价补贴标准为0.42元/千瓦时,对自用有余上网的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本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收购。
云南
《云南省“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云政发〔2011〕133号)新能源专项提出,到2015年,实现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的量产化,掌握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力争开发3个一5个太阳能光伏成套发电设备产品,实现光伏并网、离网规模发电,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
贵州
《贵州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有计划地组织风能、太阳能光伏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鼓励和支持推广应用小型风电和太阳能技术,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按国家规定执行。
1月6日,贵州首个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六枝并网发电虽然装机容量较小,但作为家庭光伏发电的成功例子,在贵州省光伏发电应用上仍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和试验意义。
海南
海南省《关于推动海南省太阳能规模化利用实施意见》明确到2010年,利用太阳能、浅层地能面积占30%的新建建筑面积,海口达到50%。
海南省《太阳能开发利用规划》拟在东环铁路沿线车站屋顶、海口美兰机场屋顶、万宁、乐东等地建设光伏发电设施。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被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研究中心、行业技术开发中心予以重点扶持,优先安排科技立项,由同级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的支持额度;企业如果与国家重点大学(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或国家级研究所建立技术依托关系并具体研究开发项目的企业,同级财政扶持15万~20万元;与高等院校、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研究所建立技术依托关系并实施具体研究开发项目的企业,同级财政扶持5万~10万元;被列为省、市专利工作试点单位,由同级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低碳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大太阳能开发利用力度。抓好《海南省太阳能开发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2010-2020年)》编制工作,推广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加大推进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普及和应用。开展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热发电的研究示范,形成太阳能利用产业链,逐步将海南打造成太阳能利用产业基地。争取到2015年,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面积达到4500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