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宿迁分院招聘启事
l_song
l_song Lv.2
2007年09月26日 16: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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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宿迁分院,由宿迁市规划局与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合作成立的独立法人设计公司。依托省规划院可承担甲级城市规划设计、甲级建筑工程设计和市政、园林、旅游规划设计资质等要求的设计项目。我院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近30人,业务范围涵盖了区域规划、城乡规划与设计、园林规划与设计、交通市政规划与设计、建筑设计以及相关学术研究等。 根据宿迁市规划局与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总院)合作要求,我院力争在三年之内实现“创建苏北一流规划院”的目标。

宿迁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宿迁分院,由宿迁市规划局与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合作成立的独立法人设计公司。依托省规划院可承担甲级城市规划设计、甲级建筑工程设计和市政、园林、旅游规划设计资质等要求的设计项目。我院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近30人,业务范围涵盖了区域规划、城乡规划与设计、园林规划与设计、交通市政规划与设计、建筑设计以及相关学术研究等。
根据宿迁市规划局与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总院)合作要求,我院力争在三年之内实现“创建苏北一流规划院”的目标。
面对新机遇、新挑战,我院将按照紧密围绕总院明确的“价值观先进、运行机制先进、人才队伍先进、技术质量和学术研究先进、经营效益先进”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技术质量提升及业务拓展工作。随着我院市场业务的迅速增长,现诚聘以下专业人才与我院共同创业:
1、业务所长(主任)1-2人,要求:具有高级规划师(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作为主要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县城以上总体规划的编制;
②作为主要项目负责人,所承担的城市规划项目获省二级以上或部优奖励。
2、城市规划专业技术人员2人,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城市规划设计工作3年以上,能独立承担相关层次的规划设计工作。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3、建筑学专业技术人员1人,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建筑设计工作3年以上,能独立承担相关层次的建筑设计工作。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以上岗位,一经录用,待遇优厚,有意者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我院联系。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40号建设大厦
邮编:223800
E_mail: sqghy@163.com
联系人:胡苏
联系电话:0527—84387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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