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高处能胜寒 于 2014-3-3 23:00 编辑 对于乙类建筑,安全等级宜为一级,由此可以得出结构重要性系数为1.1,如下面截图:而在PKPM中SATWE参数设置设计信息中也有结构重要性系数的填写,一般默认为1.0,如下图:有的朋友在进行乙类建筑设计时,出图后才发现结构重要性系数没有改,便用的默认数字1.0,吓得不得了,当然也包括部分朋友根本不知道乙类建筑的结构重要性系数是1.1哈。
对于乙类建筑,安全等级宜为一级,由此可以得出结构重要性系数为1.1,如下面截图:
而在PKPM中SATWE参数设置设计信息中也有结构重要性系数的填写,一般默认为1.0,如下图:
有的朋友在进行乙类建筑设计时,出图后才发现结构重要性系数没有改,便用的默认数字1.0,吓得不得了,当然也包括部分朋友根本不知道乙类建筑的结构重要性系数是1.1哈。
其实都是多虑了,因为在抗震设计时是可以不用考虑结构重要性系数的, 对于抗震设计的建筑,建筑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类、乙类、丙类、丁类四个抗震设防类别;根据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的不同,其地震作用的计算和抗震措施均有较大的差别,无需再用结构的重要性来进一步区分(抗震规范5.4.1条文说明)如下图;
所以,抗震设计中,不考虑结构的重要性系数γ0。
同时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中也有明确规定,结构重要性系数取1.0
由此可见,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建筑,其重要性系数 γ0=1.1,对偶然设计工况及地震设计工况,其重要性系数γ0=1.0。
小伙伴们,你们注意到这个问题了吗,欢迎大家交流学习,觉得有什么不妥的地方可以跟贴讨论哟!
PS:此贴是在“天津-结构-小熊”提出的疑问基础上收集资料而做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