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层一般是需要做抗震性能设计了吧。根据《高规》3.11.1,超限越多的建筑就选用越偏安全的性能目标,比如性能目标A。性能目标A对应的性能水准为1(多遇)、1(设防)、2(罕遇)。性能水准1和2都不需要做弹塑性计算分析。若达不到超限的建筑,则可选择性能目标D,对应性能水准1、4、5。性能水准4和5都需要做弹塑性计算分析。我这么理解对吗?而根据5.1.13,越是复杂不利的建筑,越是要进行弹塑性计算,怎么和上面的矛盾了?
根据《高规》3.11.1,超限越多的建筑就选用越偏安全的性能目标,比如性能目标A。性能目标A对应的性能水准为1(多遇)、1(设防)、2(罕遇)。性能水准1和2都不需要做弹塑性计算分析。
若达不到超限的建筑,则可选择性能目标D,对应性能水准1、4、5。性能水准4和5都需要做弹塑性计算分析。
我这么理解对吗?
而根据5.1.13,越是复杂不利的建筑,越是要进行弹塑性计算,怎么和上面的矛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