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公路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2.参加2013年度考试且成绩合格的科目不需要重新参加考试。
3.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试“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和“ 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科目,只参加“公路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和“公路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的考试。
报考程序。
1. 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当于2013年10月14日至11月11日期间登录交通职业资格网, 按规定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报考信息并打印报名表(报考信息将反映在准考证和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上)。
2. 现场确认:报考人员可在工作单位、所服务的项目或者户籍(以身份证件标明的住址为准)所在地报考,并在报考地的省(区、市)公路(交通)工程定额(造价管理)部门或者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公路造价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内,持以下材料完成现场确认:
(1)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报名表;
(2)一张白底免冠彩色证件照(尺寸为2.5厘米×3.5厘米);
(3)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免试“公路工程造价基础理论及相关法规”和“ 公路工程造价的计价与控制”科目者,还须同时提交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参加2013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过渡考试且部分科目成绩合格者的2013年度考试成绩单。
如姓名或者身份证件号码与2013年报考时的姓名或者身份证件号码不一致,报考人员应主动告知省级公路造价考试机构,同时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否则将影响考试成绩的确认。
3.打印准考证:2014年3月1日至3月22日,符合报考条件者可从交通职业资格网打印准考证,在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