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超高层建筑主要消防问题分析
fsh_123456789
2013年10月29日 10:06:56
只看楼主

本帖最后由 论坛游民 于 2013-10-29 10:14 编辑 随着科学的进步,建筑科技的不断发展,超高层越来越多的出现在现代都市当中,随之而来的安全、防火问题正日益受到社会关注, 本文通过对高层建筑防火规范相关要求、重庆消防大队相关规定、条例等解读,对超高层消防问题 进行如下分析: 一、防火分区

本帖最后由 论坛游民 于 2013-10-29 10:14 编辑

随着科学的进步,建筑科技的不断发展,超高层越来越多的出现在现代都市当中,随之而来的安全、防火问题正日益受到社会关注, 本文通过对高层建筑防火规范相关要求、重庆消防大队相关规定、条例等解读,对超高层消防问题 进行如下分析:

一、防火分区

根据《高层建筑防火规范》规定:本项目拟建高度超过50米且每层面积超过1500平米,为一类建筑。每个防火分区最大面积为1000㎡,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1.0倍,即建筑标准层面积最大控制在2000㎡内为宜。
中庭防火:高层建筑中庭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房间与中庭回廊相通的门、窗,应设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窗。
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应设乙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分隔。
中庭每层回廊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中庭每层回廊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二、耐火等级

由于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高层民用建筑目前常用的柱、梁、墙、楼板等主要承重构件的燃烧性能、耐火极限均达到一、二级耐火等级的要求。
对于性质重要、设备贵重、功能复杂,还有风道、空调等竖向管井多,有的还要使用大量的可燃装修材料
根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规定:设有中央空调的办公楼、综合楼,顶棚、墙面、地面、隔断、固定家具、装饰织物(窗帘)、其它装饰材料,耐火等级依次为A 、B1 、B1 、B2 、B2 、B2 、B2。故1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装修装饰材料不应低于以上要求,建筑高度在150-180米范围内,暂无特殊要求。

三、避难层

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申请方案设计审查的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应按照规范要求设置避难层(间)直升飞机停机坪并在图纸中明确其位置”。

根据《高层建筑防火规范》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避难层的设置,自高层建筑首层至第一个避难层或两个避难层之间,不宜超过15层。
2、通向避难层的防烟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但人员均必须经避难层方能上下。
3、避难层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员避难的要求,并宜按5.00人/m2计算。
4、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但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
5、避难层应设消防电梯出口。
6、避难层应设消防专线电话,并应设有消火栓和消防卷盘。
7、封闭式避难层应设独立的防烟设施。
8、避难层应设有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其供电时间不应小于1.00h,照度不应低于1.00lx。

设在屋顶平台上的停机坪,距设备机房、电梯机房、水箱间、共用天线等突出物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出口不应少于两个,每个出口宽度不宜小于0.90m。 在停机坪的适当位置应设置消火栓。停机坪四周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并应设置应急照明。除设有排烟设施和应急照明者外,高层建筑内的走道长度超过20m时,应设置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的设施。
此外,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应急照明: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房间。
一类建筑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等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其它高层建筑,应设消防卷盘,其用水量可不计入消防用水总量

四、消防车道

消防车道宽度、净空高度、消防车道布置、回车场尺寸、高层建筑消防“扑救面”等应符合以下规范要求。
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环形消防车道。当设环形车道有困难时,可沿高层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高层建筑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距离不宜超过80m

高层建筑的内院或天井,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供消防车取水的天然水源和消防水池,应设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00m。消防车道距高层建筑外墙宜大于5.00m,消防车道上空4.00m以下范围内不应有障碍物。

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不宜小于15m×15m。大型消防车的回车场不宜小于18m×18m。
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消防车辆的压力。
穿过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其净宽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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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h_123456789
2013年10月29日 10:15:13
2楼
五、其它消防设计应注意问题

1、根据建筑物规模、使用功能、内部公用设施配置情况,是否需设消防控制室。设消防控制室的位置、面积是否恰当,对内、外出入是否直接、方便。
2、各层平面防火分区、防烟分区面积、防火(烟)分隔构造及当有中庭、开敞楼梯、自动扶梯、回廊等时,其上下层叠加防火分区面积,相邻房间防火门及防火卷帘设置位置、耐火极限等是否符合防火规定。
3、各层平面疏散出入口数量、走廊、楼梯及门的宽度、疏散距离、袋形走道长度、退台式建筑等,是否满足防火规范的要求。
4、超高层建筑(>100m)避难层设置的位置、净面积是否满足容纳人数要求,疏散楼梯是否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等,大型公共建筑标准层超过1000m2,若有直升机停机坪时,其相应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高层建筑防烟前室面积(独用:住宅4.5m2,其它6.0m2,合用:住宅6.0m2,其他10m2)防火防烟措施,以及前室和楼梯间内的设施等是否符合防火规范规定。
6、塔式高层建筑采用剪刀梯时,各楼梯是否有独立防烟前室,梯段净宽中间隔墙耐火极限等是否满足要求。
7、根据建筑的类别、层数和高度,是否需设消防电梯。消防电梯的数量、前室、面积等是否符合防火规范要求。
8、高层建筑和裙房的各层是否每层均设有消火栓,消火栓的布置能否保证同层相邻两个消火栓的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被保护范围内的任何部位。充实水柱长度是否经计算确定,且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是否不小于10m水柱;建筑高度超过100m是否不小于13m水柱。
9、消防电梯前室是否设置消火栓,消防电梯井的底部是否设有排水设施。
10、高层建筑的高级旅馆、重要办公楼、一类建筑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和超过100m的其它高层建筑是否设置消防卷盘。
11、高层公共建筑设有避难层时,避难层内是否设置消火栓和消防卷盘。
12、高层建筑屋顶设有停机坪时,是否在停机坪设置消火栓。
13、消防设备(消防泵、喷淋泵、防烟和排烟风机、消防电梯、消防控制电源等)是否按规范在最末一级配电箱进行电源自动切换。
14、合理的选择消防水灭系统,是超高层建筑消防水设计的关键。
15、层数超过32层的高层建筑,其加压送风系统及送风量是否分段设计。剪刀楼梯间合用一个风道时的风量是否按二个楼梯间风量计算,送风口是否分别设置。
16、封闭避难层(间)的机械加压送风量是否按避难层(间)净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30m3/h计算。

六、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高度超过250米高层建筑防火设计的通知:

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0.5条规定,结合重庆实际, 现就建筑高度超过250米的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要求明确如下:
一、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净高不应小于4.5m,净宽不应小于5m;消防车道的承载力不应小于60吨。
二、应设置消防扑救场地,并满足如下要求。

七、风洞实验: 连体结构的规定:连体两端塔楼高度、体型不同或者沿大底盘某个主轴方向的振动周期相差超过25%的结构为特别不规则,—风洞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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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fnsse
2013年10月29日 12:47:37
3楼
又是一个写论文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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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nkw
2013年10月29日 14:12:01
4楼
哇塞不错不错,再接再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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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8661497
2013年10月30日 17:55:55
5楼
不错的资料,谢谢楼主的分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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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zg169
2013年10月31日 10:57:29
6楼
非常感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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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天之上
2013年10月31日 11:58:09
7楼
请问这是北京市还是上海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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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s927
2013年11月01日 09:26:15
8楼
不错的资料,谢谢楼主的分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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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land
2013年11月01日 12:52:18
9楼
谢谢楼主分享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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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boxing
2013年11月01日 15:58:40
10楼
谢谢楼主的分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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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索罗缪
2013年11月05日 10:49:30
11楼
万分感谢,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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