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层以上高层设置剪刀梯时,两部应该都是防烟楼梯间,各自需要前室,而且消防电梯也需要设置前室,我们这边消防局不同意三个前室共用,有没有具体的规范依据,请问一下,各地都是怎么界定这个问题的
十八层以上高层设置剪刀梯时,两部应该都是防烟楼梯间,各自需要前室,而且消防电梯也需要设置前室,我们这边消防局不同意三个前室共用,有没有具体的规范依据,请问一下,各地都是怎么界定这个问题的
2楼
三个前室肯定不能合用,那相当于防烟楼梯的两个前室合用了。你可以把消防电梯前室和防烟楼梯其中一个前室合用,面积大于10平方(居建),共两个前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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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同意以上言论 我见过的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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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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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前室不能共用 面积也要满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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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高规:
6.3.3.2 消防电梯间应设前室,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4.50m2;公共建筑不应小于6.00m2。当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时,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m2;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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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都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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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都是这样不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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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当与防烟楼梯间合用前室时,其面积:居住建筑不应小于6.00m2;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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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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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6楼对啊,可以啊,只要满足要求就行了,加机械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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