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抗规2010中关于建筑物高度的计算方法
烟火蒹葭
烟火蒹葭 Lv.10
2013年09月24日 11:09:39
只看楼主

《抗规2010》表6.1.1注1中: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高度(不考虑局部突出屋顶部分);《抗规2010》表7.1.2注1中 : 房屋的总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或檐口的高度,半地下室从地下室室内地面算起,全地下室和嵌固条件好的半地下室应允许从室外地面算起;对带阁楼的坡屋面应算到山尖墙的1/2高度处; 是否表6.1.1的计算方法专指框架结构,而表7.1.2 的计算方法专指

《抗规2010》表6.1.1注1中:房屋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高度(不考虑局部突出屋顶部分);
《抗规2010》表7.1.2注1中 : 房屋的总高度指室外地面到主要屋面板板顶或檐口的高度,半地下室从地下室室内地面算起,全地下室和嵌固条件好的半地下室应允许从室外地面算起;对带阁楼的坡屋面应算到山尖墙的1/2高度处;


是否表6.1.1的计算方法专指框架结构,而 表7.1.2 的计算方法专指 砌体结构呢?
PS: 结构设计总说明里写的建筑高度如果和建筑的算法不一致,是否按结构的来计算呢。特别是有半地下室和带阁楼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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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chu636178
2013年09月24日 11:40:50
2楼
6.1.1、7.1.1条分别说明了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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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风
2014年01月14日 09:28:26
3楼
对的,两条是不一样的,7.1.2条是专门针对砌体结构的。
朱丙寅的书《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应用于分析》中有解释这一条。P203主屋面的定义的建议原则:
1.对屋顶层面积与其下层面积相比有突变者,当屋面面积小于其下层面积的40%时,可作为屋顶局部突出考虑,房屋高度的计算范围内不包含局部突出的楼层;
2.对屋顶层面积与下层面积相比缓变者,当屋面面积小于其下缓变前标准楼层面积的40%时,可作为屋顶局部突出考虑,房屋高度的计算范围内不包含局部突出的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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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xm1991
2014年01月14日 09:53:00
4楼
是来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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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hoovladier
2014年01月14日 13:12:44
5楼
谢谢楼主分享。楼主是个好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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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en0204
2015年05月13日 16:13:40
6楼
谢谢楼主分享。楼主是个好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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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bdlaoma
2015年05月13日 21:22:47
7楼
谢谢楼主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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