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图中心(公司)是一家企业,设计院(公司)也是一家企业。在市场经济中,两家企业的市场地位是平等的。为什么一家企业可以对另一家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具有“生杀”权?这公平吗?
审图中心(公司)是一家企业,设计院(公司)也是一家企业。在市场经济中,两家企业的市场地位是平等的。为什么一家企业可以对另一家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具有“生杀”权?这公平吗?
2楼
这个是因为一个是主导公司,监督的是设计的质量,进度,以及规范等一系列安全隐患措施问题。而另外一个是主设计公司,不可能是随便设计一个东西都可以运用,必须有一个正规的审核体系来审核其运用价值,避免出现为了偷工减料而产生的安全问题。
虽然他们2家公司在市场经济上是平等的,但所做的项目都是相互互补性的。这就是一个生产安全体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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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这没有什么不公平啊,审图公司找的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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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匿名者 发表于 2013-9-14 12:11 这个是因为一个是主导公司,监督的是设计的质量,进度,以及规范等一系列安全隐患措施问题。而另外一个是主 …蒙牛乳业和伊利乳业都是乳品生产企业。请问:哪个是“主导公司”?哪个是“主生产公司”?(假如)蒙牛乳业(或伊利乳业)的产品中混入了三聚氰胺,请问:可否由伊利乳业(或蒙牛乳业)来“监督”其产品的“质量,进度,以及规范等一系列安全隐患措施问题”?难道“这就是一个生产安全体系问题”?消费者用脚投票,就是最好的监督。只要政府肯放弃既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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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蒙牛乳业和伊利乳业都是生产企业,没有对其他企业行使质量监督的权力,是真正意义上的平等企业。而设计院的企业性质类似于生产企业,其产品的技术文件,审图公司不属于生产企业,不生产产品(技术文件),对设计院的产品行使质量监督权,所以,设计院于审图公司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平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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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zhaozaishenzhen 发表于 2015-10-21 16:20 蒙牛乳业和伊利乳业都是生产企业,没有对其他企业行使质量监督的权力,是真正意义上的平等企业。而设计院的 …事实上,很多审图公司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既收费设计,又收费审图。也即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显属不正当的市场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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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这里面往往存在某种利益关系——潜规则嘛。靠山的吃山、近水的吃水,大雁从俺面前飞过,俺总要拔根毛的。好端端的一些相互制约的制度,下面可以搞得面目全非。见怪不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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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你也就是个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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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wboy8759 发表于 2015-10-21 23:59 这里面往往存在某种利益关系——潜规则嘛。靠山的吃山、近水的吃水,大雁从俺面前飞过,俺总要拔根毛的。好 …两个企业之间不存在“相互制约的制度”。只有充分竞争,才会提高设计质量。现在部分不合格的设计企业自动退出市场,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好事。原因就是“设计”能力过剩,必然就有大浪淘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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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丈母娘对女婿,不也一样吗: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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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engineershao 发表于 2015-10-22 10:16 丈母娘对女婿,不也一样吗丈母娘对女婿可不是平等的竞争关系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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