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做最多的人防项目就是二等人员掩避所,一般有主、次二个出入口,我都是在2个出入口防护密闭门外各设置一个集水坑,把洗消污水排至集水坑,审图也没提什么问题,可今天看了05SFS10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图示,有点疑问:
现在做最多的人防项目就是二等人员掩避所,一般有主、次二个出入口,我都是在2个出入口防护密闭门外各设置一个集水坑,把洗消污水排至集水坑,审图也没提什么问题,可今天看了05SFS10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图示,有点疑问:
2楼
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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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疑问:上图坑5为何单设,为何不和坑2合并?
仔细看一下规范,因次出入口有可能破坏,空袭后破坏“可不使用”(看术语解释),在防护密闭门外设置集水坑确实不妥。但主出入口是有防倒塌措施的啊,干吗上图坑5不取消呢?不知各位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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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我也对这个问题比较疑问,查了好多资料和看了很多高手的图。
集水坑如果设置在通道外,我认为风井的地漏为普通地漏就可以了,
因为没有防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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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集水坑如果设置在通道内,我认为是为了方便排水,人不用出去用手摇泵就可以排水,但是密闭通风时一般不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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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为何坑5不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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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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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7.8是属于通风井 接的 人防地漏
是两个不同的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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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哪这个图如何解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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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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