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应业主要求,在某新建项目中选用带间隙的三相组合式过电压保护器代替避雷器进行设计。仔细阅读业主提供的说明书,发现该产品将发电机的绝缘保护等同了变压器类设备。我们知道,发电机属于弱绝缘设备,其冲击耐受不到变压器类设备的一半,按变压器类设备来进行绝缘配合和保护显然是个错误。于是在网上搜索了同类产品,发现犯这种低级错误的还不在少数,于是对这类、类型产品进行了一些研究分析,随之提出以下几点质疑,供研讨。
不久前应业主要求,在某新建项目中选用带间隙的三相组合式过电压保护器代替避雷器进行设计。仔细阅读业主提供的说明书,发现该产品将发电机的绝缘保护等同了变压器类设备。我们知道,发电机属于弱绝缘设备,其冲击耐受不到变压器类设备的一半,按变压器类设备来进行绝缘配合和保护显然是个错误。于是在网上搜索了同类产品,发现犯这种低级错误的还不在少数,于是对这类、类型产品进行了一些研究分析,随之提出以下几点质疑,供研讨。
拜读这类产品最早期的很多文章和厂家的说明书,发现这类产品的设计都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就是间隙的冲击系数接近于1。我们知道,普通空气间隙完成击穿过程需要一定时间,所以间隙的冲击击穿特性和外施电压波形有关,上升前沿为1.2us的冲击电压放电值和上升前沿为5ms的工频电压放电值不可能一样,也就是说冲击系数不可能为1,这个设计前提只是一个不成立的假设而已。
那么这么多厂家为什么要强调这个假设呢?反复比对产品的设计参数后,才发现是为了绝缘配合的需要。以业主提供的说明书为例,10kV电机型产品,工频放电电压大于18.1kV有效值,雷电冲击放电电压小于25.6kV峰值,冲击系数25.6/18.1*1.414正好为1,一个理想的配合!间隙放电的分散性,生产过程的调试范围,均不再考虑。而实际从业主处找到几台同类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上,只有工频放电电压值,合格标准为大于18.1kV,出厂实测值为23~25kV有效值,至于雷电冲击放电电压是否满足小于25.6kV峰值的保护要求,避而不见。就算我们按其假设的冲击系数为1推算,其值为32.5~35kV峰值,远超过电机的绝缘耐受!
这类产品的另一个主要卖点是自脱离,原来是在保护器崩溃后用限流熔丝来进行脱离。说明书上的描述不容易弄懂,找到前几版的说明书仔细研究,也只明白一个大概。
我们知道,避雷器热崩溃实际上是避雷器爆炸的一个同意词,组合式过电压保护器既然有空腔,那么热崩溃也一定是拉弧爆炸。熔丝动作的前提是保护器爆炸,那么把熔丝和保护器装在同一个腔体内,保护器拉弧或爆炸后熔丝动不动有什么意义?目前为止,没有哪个厂家可以用熔丝来进行避雷器防爆试验成功的。
同时大肆宣称的“移能”概念更令人费解,怎么将短路能量转移?短路能量是多少能转移到另一台保护器上去?能否理解为熔丝是不能单独进行可靠脱离的,而必须借助于其它保护器的动作?例如一台电机型产品热崩溃,熔丝熔断过程中必须产生一个弧压(说明书中叫过电压),这个弧压要足以让一台标准型产品动作把能量转移过去?出厂报告上标准型产品工频放电电压实测值均大于25kV有效值,这个值显然是对电机绝缘有威胁的,那么这到底是过电压保护器还是过电压发生器呢?既然必须移能,那安秒特性显示的“可靠的脱离能力”想说明什么呢?完全是自相矛盾。难不成这一切说法就是为了必须至少买两台产品?
其实很简单,去权威机构做一个防爆试验就足够说明问题了,而不是做一个熔丝的安秒曲线,更不用弄些概念的东西。
绝缘配合从来都是一个技术和经济的综合问题,解决产品本身的可靠性才是最重要的。在产品的合理的寿命周期内完成它的使命,控制合理的损坏率,并有有效的检验手段来预防事故发生,才是科学的方法。而不是用这种保护器一定会炸,所以必须装脱离装置这样的推理和概念来炒作。
搜集了一下,这类产品由于事故多,有十多家电力部门或单位下文禁用。
一己之见:间隙的引入,本来是为了保护这种组合式过电压保护器的氧化锌阀片。但由于绝缘配合的困难,间隙的工放值却不能取高,应该是导致这类产品事故率高的一个先天缺陷。带间隙的10kV阀式避雷器,国家标准要求其工放值大于26kV,以保证可靠运行,而三相组合式产品,由于四星形接法的结构,持续运行设计的等效工放值竟低至到9kV。能否有效的保护暂且不议,自身的稳定性都成问题,那就不是保护器,是系统一次隐患点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