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在做一个高层酒店,裙房(地下)由于防火分区面积超过的缘故,建筑把每个消防前室、合用前室以及与这个前室连通的通道都划分出去,没有归在任何一个分区里面,这种做法真心第一次见到。。。现在的问题是,前室做一个消火栓是必须的,那么通道呢?应该是2股水柱吧?而且严格说来这个前室不属于任何一个分区,它自己本身是不是需要2股水柱?于是所有前室以及通道我都增加了栓以满足2股水柱。再有,这个前室的栓还能不能拉到其他防火分区去使用?
现在的问题是,前室做一个消火栓是必须的,那么通道呢?应该是2股水柱吧?而且严格说来这个前室不属于任何一个分区,它自己本身是不是需要2股水柱?于是所有前室以及通道我都增加了栓以满足2股水柱。
再有,这个前室的栓还能不能拉到其他防火分区去使用?
最后,如果前室和通道算单独的分区,喷淋是不是也要单独的水流指示器以及信号蝶阀?
我做得很纠结,请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