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1机组电袋除尘器一电场改造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公告
yanglin20088
2012年12月03日 21: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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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1机组电袋除尘器一电场改造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公告2012-12-03 ? 招标编号:HDWZ//SC-XX-121112-01?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源来源: 其它 ? 所属地区:河南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1机组(660MW)电袋除尘器一电场改造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发 布。一、招标人: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

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1机组电袋除尘器一电场改造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公告
2012-12-03
? 招标编号:HDWZ//SC-XX-121112-01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源来源: 其它

? 所属地区:河南

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1机组(660MW)电袋除尘器一电场改造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发 布。
一、招标人: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内容及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 设备名称 交货期 数量 备注
HDWZ//SC-XX-121112-01 #1机组电袋除尘器一电场改造 2013.2.28全部交清 2台 本项目为总承包工程,投标方负责本项目工程的设计、制造、供货、安装、调试及性能试验等。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1机组电袋除尘器一电场改造
2、工程改造规模:#1机组的电袋除尘器2台,负责对一电场进行小分区供电改造(采用高频电源)。
3、本期规模:
4、建设地址: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吴村镇
5、工程进展情况概述:
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1机组计划于2013年2月20日进行大修工作,工期60天,#1机组电袋除尘器一电场改造工程要求在本次大修期间完成。
6、工程项目总投资:
7、投资方及投资比例:
四、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相应设备的生产经营范围、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4年。
2、投标人应有相应投标设备的设计、配套能力,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 发的认证证书(如果投标设备无需生产许可证、认证证书,请说明)。
3、投标人应保证提供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的高质量产品,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需通过ISO9001:2000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能力,投标单位必须具有600MW及以上机组的同类型业绩,并提供真实的合同业绩表,业绩表内容必须包括以下内容(可根据需要增加)
序号 工程名称
及规模 投运时间 数量 业主单位信息
工程所在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问题。
6、投标人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承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未因安全、质量、进度和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 务及产品运行过程等受到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产品曾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生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有不良业绩者取消其入围资格。提供虚 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围资格。
10、特别资质要求:
设备名称 资质要求 设备要求简述
#1机组电袋除尘器一电场改造 1、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方具有2007至2012年间10台以上300MW及以上同类型除尘器一电场小分区供电改造或新建业绩的成功运行经验。 投标方自行勘测现场和设计,满足技术规范书有关参数要求。
五、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潜在投标人需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格预审文件,参加资格预审:
(1)《华电新乡发电有限公司#1机组电袋除尘器一电场改造投标申请书》(格式见附件)
(2)企业状况介绍
(3)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方具有2007至2012年间10台以上300MW及以上同类型除尘器一电场小分区供电改造或新建业绩的成功运行经验,并提供用户单位及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尤其重要的是要标明在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取得的业绩情况;
 
序号 工程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业主单位信息如发现虚 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投运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2.            
3.            
(5)银行资信等级
(6)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
(7)现阶段和过去五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8)证明投标人符合各标段“10、特别资质要求”的其他资料。
(9)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

报名方式: 报名前请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杨林

电 话:010-68185698

传 真:010-81314390

手 机: 13522845349

邮 编: 100049

邮 箱: zbcg8818@126.com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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