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浙江省2007年第三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考试报名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07-08-10 关于组织浙江省2007年第三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考试报名工作的公告 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部令2005年第12号)、《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考试办法的通知》(质监综字[2007]4号)及《关于印发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第二次考试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质监综字[2006]18号)的有关规定要求,决定于2007年9月组织第三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考试。现将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发布时间:2007-08-10
关于组织浙江省2007年第三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考试报名工作的公告
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部令2005年第12号)、《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考试办法的通知》(质监综字[2007]4号)及《关于印发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第二次考试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质监综字[2006]18号)的有关规定要求,决定于2007年9月组织第三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考试。现将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省内试验检测机构的试验人员均可报名:
(一)遵纪守法,遵守试验检测工作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试验检测工作。
(三)申请检测员的考生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2年以上所申请专业的工作经历,或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四)申请检测工程师的考生应取得中级或相当于中级(含高级技师)以上工程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有1年以上所申请专业的试验检测工作经历,且满足以下相关专业学历的年限要求:
1. 获博士学位当年。
2.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3. 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5.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6.工作后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7.工作后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8.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
从事试验检测工作两年以上且具有高级职称的可免试《公共基础》科目。
二、报名方式
登录交通部质监总站网站(http://zjz.moc.gov.cn/),按规定如实、准确登录本人报考信息并打印报名表。报名表经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与本人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原件及清晰的复印件,3张近期同一底版小二寸(35X45)彩照(其中1张贴报名表),于8月27日之前报所在地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站)。
各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站)初审后报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审查,省属单位直接上报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审查(上报时间为8月28日-8月31日)。
上次已通过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考试资格审核的人员,本次报名时凭准考证原件可免查三证原件,但材料复印件必须齐全。
三、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8月18日至8月27日
四、考试时间:2007年9月22日-23日。
五、考场设在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杭州市莫干山路金家渡)。
六、其它事项
1、有关具体情况请查询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网站(http://zjz.moc.gov.cn/)和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局网站(http://www.zjt.gov.cn)
2、报名表各项信息必须填写准确、附件齐全,并由本人签字,否则将可能导致审核不通过。请各单位将报考人员照片按规定的格式统一粘贴。
3、为使报名审查工作有序进行,请各市站(局)、各有关单位按下表时间报送报名材料。
上报时间
上报市(单位)
8月28日
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杭州市
8月29日
金华市、宁波市、丽水市、衢州市
8月30日
温州市、台州市、舟山市、省监理公司
8月31日
外省有关单位及其他在杭单位、省交工集团
4、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宁围镇利华奥迪路2号。
电话:0571-8378 9631
传真:0571-8378 9610
浙江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局
二00七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