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基地建设一期工程餐厅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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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30日 18:4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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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基地建设一期工程餐厅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招标公告2012-11-26 招标编号:xdec开标时间:所属行业:其它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河南 招标人: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1. 招标条件: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基地建设一期工程餐厅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基地建设一期工程餐厅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2012-11-26
招标编号:xdec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河南
招标人:河南检察职业学院
1. 招标条件:
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基地建设一期工程餐厅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河南检察职业学院。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项目名称:河南检察职业学院基地建设一期工程餐厅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
2.2项目建设地点:新郑市龙湖镇湖滨路与祥安路交叉口东北角;
2.3招标范围:餐厅设备一批,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包含该批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内容;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供应商企业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技术力量、较强的经营实力和售后服务体系的生产、经营的制造商企业;
3.3投标人需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及郑州燃气器具销售登记证;
3.4生产企业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并提供所投产品(燃气灶具)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5 投标人至少提供:2009年1月1日以来一个单项合同总价不低于300万元的同类产品的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万元)

5. 报名须知:
5.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6 日至2012年11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报名携带资料
(1)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 份证;
(3)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和(郑州市燃气器具销售登记证)原件
(5)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原件及《燃气灶具类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
(6)300万及以上同类项目合同原件;
以上列出的资料需按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为2份,需用A4纸复印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原件验后退还。
6. 资格审查方法:
6.1 如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家数过多时,则通过资格预审的方式择优选择七家单位参加本次招标。
6.2 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人: 王 杰
手 机: 132 4074 3335
电 话:010-63891720
传 真: 010-63891730
邮 箱:zhaobiao1116@163.com (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邮 编: 1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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