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公司2号机组低NOx燃烧改造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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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9日 21: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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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公司2号机组低NOx燃烧改造招标公告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公司2号机组低NOx燃烧改造招标公告开标时间:所属行业:能源化工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河北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公司2号机组低NOx燃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公告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发布。一、招标人: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公司二、招标内容及招标编号:

招标﹜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公司2号机组低NOx燃烧改造招标公告

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公司2号机组低NOx燃烧改造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河北

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公司2号机组低NOx燃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公告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发布。
一、招标人: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公司
二、招标内容及招标编号:
招标编号 设备名称 交货期 数量 备注
HDWZ//SC-YR-121116-01 低NOx燃烧器改造 2013.4 一台炉 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2×300MW)2#机组锅炉为1025t/h亚临界压力一次中间再热自然循环锅炉,单炉膛四角切向燃烧,烟气挡板调温,采用中储式钢球磨热风送粉、冷一次风系统,燃用70%阳泉煤和30%昔阳煤的混煤,半露天布置,全钢架悬吊结构,平衡通风,固态机械除渣。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公司2号机组低NOx燃烧改造工程。
2、工程改造:
针对本次改造所要达到的目的以及锅炉目前存在的问题,基本的改造如下。
u一次风煤粉燃烧器;
uSOFA燃烧系统、摆动装置及执行器、角部水冷壁组件;
u二次风风箱、风道及二次风门及执行器;
u一次风送粉管道系统(含管道、耐磨弯头、膨胀节、吊挂装置);
u三次风燃烧器、三次风管道系统;
u风道和风箱等主设备及其附件;
u小油点火煤粉燃烧装置;
u上述几项改造相关的控制和电气设备。
u本项目设计时需要改动的原有设备。
u投标方应围绕改造目的,对现有设备进行评估,提出相应的改造方案。为了确保改造方案的可靠,投标方必须提供如下佐证计算:
u锅炉热力计算;
uSOFA空气动力场的CFD数值模拟计算。
u全炉膛温度场、流场及NOX浓度场CFD数值模拟计算。
3、建设地址:河北石家庄市
4、工程进展情况概述:
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公司2号机组低NOx燃烧改造计划于2013年8月01日进行机组大修工作,低氮燃烧器改造要求在本次大修开工后40天内完成。
四、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相应设备的生产经营、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
2、投标人应有相应投标设备的设计、配套能力,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如果投标设备无需生产许可证、认证证书,请说明)。
3、投标人应保证提供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的高质量产品,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需通过ISO9001:2000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能力,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等问题。
6、投标人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承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未因安全、质量、进度和供货合同履行、售后及产品运行过程等受到有关部门及项目单位的公开通报批评,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投标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产品曾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生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有不良业绩者取消其入围资格。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围资格。
10、特别资质要求:
设备名称 资质要求 设备要求简述
低NOx燃烧器 1、投标方要在燃用煤种、参数及炉型与百年电力#6锅炉相似的成功改造运行业绩。
2、投标方具有7台及以上,容量20万及以上机组SCR烟气脱硝改造工程与之配套的低NOx燃烧改造成功运行经验。
3、投标方的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 投标方应为招标方提供一套完整燃烧改造系统,并根据设计确定改造与供货项目

五、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潜在投标人需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格预审文件,参加资格预审:
(1)《投标申请书》
(2)企业状况介绍
(3)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法人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4)银行资信等级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
(6)现阶段和过去五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7)证明投标人符合各标段“10、特别资质要求”的其他资料。
(8)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7日—2012年12月03日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提交
1、资格预审时间:2012年11月27日—2012年12月03日17:00时
2、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提交印刷板和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以印刷板为准。
(一)按照“六、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要求”装订的资格预审文件,须在2012年12月03日17时前递交。
(二)按照“六、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要求”提供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须在 2012年12月03日17时前发至以下邮箱:(过期无效)
电子版资格预审文件中所有证书须提供原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后提供扫描件。
3、在邮件主题必须标明投标单位全称及所投设备的招标编号、设备名称,不要重复发送邮件,否则不予受理。
八、资格预审及购买招标文件
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将收到预审通过通知和投标邀请函,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方式: 报名前请与下述负责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报名表需签字盖章,传真或扫描至负责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逾期递交的文件无效。

联系人: 徐斌
手 机:13693502247
电 话:010-56137578
传 真:010-56137578
邮 箱: xmzb010@126.com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邮 编: 1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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