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公安部边防管理局)车辆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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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9日 18:5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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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公安部边防管理局)车辆采购招标公告 联系人:张 杰 1312 111 5668 电 话: 010-8862 2152招标编号:TC12PB51开标时间:2012-12-21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其它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资源来源: 其它招标人名称: 公安部边防管理局招标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公安部边防管理局)车辆采购项目招标性质: 公开招标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公安部边防管理局)车辆采购招标公告



联系人:张 杰 1312 111 5668 电 话: 010-8862 2152
招标编号:TC12PB51
开标时间:2012-12-21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招标人名称: 公安部边防管理局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公安部边防管理局)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性质: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TC12PB51
采购内容: 车辆
1、 分包及货物:
包号 货物名称
1 运水车
2 流动舞台车
3 教练车
2、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时间:2012年 11 月28日至2012年 12 月20 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4:30(北京时间)。
4、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2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 开标时间:2012年12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6、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包运水车: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并通过2011年度年检的独立企业法人地位的公司(提供的证明材料:经过年审的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投标人必须为所投车辆制造商(汽车生产厂或专业改装厂)或制造商就本项目直接授权的专职代理商(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时提供证明文件);
3) 同一产品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投标(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时提供制造商授权);
4) 制造商获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或同等类似)认证(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时提供复印件);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记录或纳税和社保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
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的证明材料:提供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7) 投标产品的车辆底盘必需在工信部目录内(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时提供证明文件);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最近两年无违约历史(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时提供声明文件,格式自拟)
10)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时提供声明文件,格式自拟)。
二包流动舞台车: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并通过2011年度年检的独立企业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提供经过年审的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相关产品须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销售许可和资质(如果实行许可证的,投标时提供复印件),并通过3C认证;
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分工、各方职责等内容)。
4) 具有合法有效的汽车改装资格并提供产品质量鉴定书;如是联合体投标其中一方符合即可;
5) 供应厂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检测报告、试验报告,如是联合体投标其中一方符合即可;
6) 产品及生产所需装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如是联合体投标其中一方符合即可;
7) 具有汽车原厂家供货证明,如是联合体投标其中一方符合即可;
8)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记录或纳税和社保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
9)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10) 最近两年无违约历史(投标时提供声明文件,格式自拟);
11)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提供声明文件,格式自拟)。
三包教练车: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并通过2011年度年检的独立企业法人地位的公司(汽车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经过年审的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相关产品须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销售许可和资质(如果实行许可证的,投标时提供复印件),并通过3C认证;
3) 具有汽车原厂家供货证明(投标时提供证明文件);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记录或纳税和社保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6) 最近两年无违约历史(投标时提供声明文件,格式自拟);
7)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提供声明文件,格式自拟)。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 010-8862 2152

联系人: 张 杰
电 话: 010-8862 2152
手 机: 1312 111 5668
传 真: 010-8862 2152
E- mail: zjzbcg@126.com (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 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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