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负责人:安静 电话:13311138150四 川 / 安 谷 水 电 站 供 水 复 建 工 程 一 体 化 水 净 化 处 理 设 备 采 购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编 号 : A G 2 0 1 2 / W T - Z G - 4 开 标 时 间 : 2 0 1 2 - 1 2 - 1 7 所 属 地 区 : 四 川 招 标 人 : 中 国 水 电 建 设 集 团 圣 达 水 电 有 限 公 司
四 川 / 安 谷 水 电 站 供 水 复 建 工 程 一 体 化 水 净 化 处 理 设 备 采 购 招 标 公 告
招 标 编 号 : A G 2 0 1 2 / W T - Z G - 4
开 标 时 间 : 2 0 1 2 - 1 2 - 1 7
所 属 地 区 : 四 川
招 标 人 : 中 国 水 电 建 设 集 团 圣 达 水 电 有 限 公 司
1 . 招 标 条 件
本 招 标 项 目 四 川 省 大 渡 河 安 谷 水 电 站 乐 山 沙 湾 区 太 平 集 镇 供 水 复 建 工 程 具 备 建 设 条 件 , 项 目 业 主 为 中 国 水 电 建 设 集 团 圣 达 水 电 有 限 公 司 , 建 设 资 金 为 自 筹 和 银 行 贷 款 , 且 已 落 实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一 体 化 水 净 化 处 理 设 备 采 购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
2 . 工 程 概 况
大 渡 河 安 谷 水 电 站 工 程 是 大 渡 河 干 流 梯 级 开 发 中 的 最 后 一 级 , 坝 址 位 于 乐 山 市 市 中 区 与 沙 湾 区 接 壤 的 安 谷 河 段 生 姜 坡 , 距 上 游 在 建 沙 湾 水 电 站 约 3 5 k m , 下 游 距 乐 山 市 区 1 5 k m , 左 岸 有 省 道 1 0 3 公 路 , 右 岸 有 太 平 镇 至 安 谷 镇 的 公 路 , 坝 址 ( 经 成 都 ~ 乐 山 大 件 公 路 ) 至 成 都 市 约 1 8 4 k m , 坝 址 ( 经 成 乐 高 速 公 路 ) 至 成 都 市 约 1 3 8 k m 。 成 昆 铁 路 成 都 至 乐 山 铁 路 约 1 3 7 k m ( 沙 湾 火 车 站 , 位 于 坝 址 上 游 1 8 k m ) , 枢 纽 区 通 过 S 1 0 3 公 路 可 到 达 乐 山 大 件 码 头 , 对 外 交 通 较 方 便 。
电 站 采 用 混 合 式 开 发 , 水 库 正 常 蓄 水 位 3 9 8 m , 库 容 6 3 3 0 万 m 3 , 设 计 引 用 流 量 2 6 4 0 . 9 m 3 / s , 电 站 装 机 容 量 7 7 2 M W , 多 年 平 均 发 电 量 3 3 . 0 3 亿 k W . h 。 根 据 工 程 设 计 总 体 布 置 , 工 程 枢 纽 区 主 要 由 非 溢 流 坝 、 泄 洪 冲 砂 闸 、 左 岸 副 坝 、 右 岸 太 平 副 坝 、 电 站 主 厂 房 、 尾 水 渠 、 船 闸 等 建 筑 物 组 成 。
根 据 安 谷 水 电 站 工 程 总 体 布 置 , 太 平 副 坝 建 成 后 , 将 对 太 平 集 镇 的 现 有 供 水 水 源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 为 保 证 太 平 集 镇 能 在 安 谷 电 站 在 施 工 过 渡 期 时 也 能 正 常 供 水 , 招 标 人 实 施 太 平 集 镇 供 水 复 建 工 程 , 包 括 太 平 集 镇 自 来 水 厂 取 水 工 程 、 企 业 的 工 业 用 水 和 两 个 村 的 生 产 生 活 供 水 工 程 。 本 工 程 共 设 8 口 集 取 河 床 地 下 水 大 口 井 , 分 别 是 星 源 水 泥 供 水 井 、 太 平 水 厂 供 水 井 、 力 盾 铸 钢 供 水 井 、 海 天 建 材 供 水 井 、 费 槽 供 水 站 水 井 、 国 宏 电 冶 供 水 井 2 # 、 国 宏 电 冶 供 水 井 1 # 、 金 广 实 业 水 井 以 及 一 个 二 级 提 水 站 ( 杜 家 桥 村 供 水 站 ) 。
3 . 招 标 范 围 和 主 要 工 作
本 次 招 标 采 购 的 主 要 设 备 有 : 太 平 水 厂 一 体 化 水 净 化 处 理 设 备 ( 1 5 0 m 3 / h ) 和 费 槽 供 水 站 一 体 化 水 净 化 处 理 设 备 ( 5 0 m 3 / h ) 及 辅 助 设 备 。
本 项 目 卖 方 的 主 要 工 作 : 包 括 上 述 两 套 一 体 化 水 净 化 处 理 设 备 及 辅 助 设 备 的 设 计 、 制 造 、 工 厂 试 验 ; 设 备 包 装 、 发 运 、 交 货 ; 指 导 安 装 、 参 加 安 装 阶 段 的 质 量 检 查 、 指 导 现 场 试 验 、 指 导 试 运 行 及 人 员 培 训 、 参 加 交 接 和 最 终 验 收 等 。
设 备 包 括 :
( 1 ) 一 体 化 水 净 化 处 理 设 备 ;
( 2 ) 自 动 絮 凝 剂 加 药 装 置 及 自 动 启 动 控 制 装 置 ;
( 3 ) 微 电 脑 型 二 氧 化 氯 发 生 器 ( 含 计 量 泵 系 统 、 反 应 器 、 水 射 器 系 统 等 设 备 ) 及 自 动 启 动 控 制 装 置 ;
( 4 ) 全 套 自 动 化 检 测 元 件 , 包 括 一 体 化 净 水 设 备 及 辅 助 设 备 所 有 自 动 化 检 测 元 件 ;
( 5 ) 所 有 阀 门 、 管 路 管 件 及 附 件 、 安 装 基 础 埋 件 材 料 等 ;
( 6 ) 备 品 备 件 和 专 用 工 具 。
对 一 体 化 水 净 化 处 理 设 备 的 要 求 :
1 ) 采 用 管 道 静 态 混 和 器 设 备 , 通 过 水 力 自 动 混 和 絮 凝 剂 或 助 凝 剂 。
2 ) 采 用 带 改 进 喉 管 及 格 网 、 折 板 的 双 室 装 置 , 进 行 水 力 循 环 反 应 。
3 ) 采 用 聚 丙 烯 6 0 度 斜 管 设 施 进 行 澄 清 过 程 。
4 ) 采 用 计 量 泵 投 加 混 凝 剂 或 助 凝 剂 。
5 ) 采 用 级 配 优 质 石 英 砂 村 料 进 行 过 滤 。
6 ) 采 用 反 冲 洗 效 果 好 , 耗 水 量 低 的 自 动 虹 吸 冲 洗 系 统 。
7 ) 采 用 快 开 阀 排 泥 , 保 证 排 泥 效 果 , 减 少 水 量 损 失 。
4 . 交 货 工 期 和 地 点
序 号 货 物 名 称 交 货 时 间 交 货 地 点
1 1 台 套 1 5 0 m 3 / h 水 净 化 处 理 设 备 2 0 1 3 年 3 月 1 日 前 太 平 水 厂
2 1 台 套 5 0 m 3 / h 水 净 化 处 理 设 备 2 0 1 3 年 3 月 1 日 前 费 槽 供 水 站
5 . 投 标 人 的 资 格 要 求
参 加 本 项 目 的 投 标 人 必 须 同 时 满 足 以 下 要 求 :
( 1 )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登 记 注 册 、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
( 2 ) 应 持 有 《 国 产 涉 及 饮 用 水 卫 生 安 全 产 品 卫 生 许 可 证 》 及 批 准 文 号 。
( 3 ) 应 有 净 水 器 设 备 自 主 生 产 能 力 , 在 近 五 年 内 成 功 地 设 计 、 制 造 过 不 少 于 2 个 类 似 于 本 项 目 水 处 理 类 型 且 水 处 理 能 力 不 低 于 1 5 0 m 3 / h 、 成 功 运 行 两 年 以 上 的 同 类 型 设 备 , 投 标 人 需 附 供 货 设 备 的 合 同 协 议 书 复 印 件 作 为 业 绩 证 明 。
( 4 ) 具 有 良 好 的 商 业 信 誉 , 没 有 处 于 被 责 令 停 业 、 财 产 被 接 管 、 冻 结 、 破 产 状 态 , 无 采 取 非 法 手 段 谋 取 不 正 当 利 益 的 违 法 、 违 纪 不 良 记 录 ; 没 有 因 投 标 人 违 约 引 起 的 合 同 中 止 、 终 止 、 纠 纷 、 仲 裁 和 诉 讼 的 记 录 , 投 标 人 应 提 供 相 应 的 用 户 证 明 材 料 及 已 售 设 备 的 运 行 情 况 资 料 和 过 去 履 行 合 同 和 提 供 合 同 设 备 的 交 易 中 获 得 用 户 的 好 评 的 资 料 , 以 证 明 其 具 有 良 好 的 商 业 信 誉 , 否 则 将 导 致 其 资 格 审 查 不 合 格 。
( 5 ) 具 有 良 好 的 财 务 状 况 、 足 够 的 流 动 资 金 来 承 担 本 招 标 项 目 下 设 备 的 制 造 和 供 货 , 投 标 文 件 应 附 经 法 定 审 计 机 构 审 计 的 、 投 标 人 签 字 盖 章 确 认 的 2 0 0 9 、 2 0 1 0 、 2 0 1 1 年 会 计 年 度 的 财 务 报 表 , 包 括 资 产 负 债 表 、 现 金 流 量 表 、 利 润 及 利 润 分 配 表 及 法 定 审 计 机 构 、 审 计 人 员 的 有 效 资 质 证 明 文 件 和 审 计 报 告 , 并 提 供 银 行 出 具 的 资 信 证 明 。
( 6 ) 投 标 人 为 实 现 本 合 同 需 从 其 他 任 何 制 造 厂 采 购 主 要 设 备 或 部 件 时 , 则 应 随 投 标 文 件 提 供 受 托 制 造 厂 的 设 计 制 造 能 力 和 产 品 质 量 的 说 明 。
( 7 )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同 一 个 人 的 两 个 及 两 个 以 上 法 人 , 母 公 司 、 全 资 子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公 司 , 不 得 同 时 参 加 投 标 。
( 8 ) 本 次 招 标 项 目 不 接 受 任 何 联 合 体 投 标 。
( 9 ) 本 次 招 标 实 行 资 格 后 审 , 不 满 足 以 上 要 求 的 投 标 将 被 拒 绝 。
6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6 . 1 凡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 , 请 于 2 0 1 2 年 1 1 月 2 7 日 ~ 1 1 月 3 1 日 , 每 日 上 午 9 : 0 0 时 至 1 2 : 0 0 时 , 下 午 1 4 : 0 0 时 至 1 7 : 0 0 时 (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 , 持 下 列 资 料 购 买 招 标 文 件 :
( 1 ) 单 位 介 绍 信 ;
( 2 )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书 原 件 ;
( 3 ) 被 授 权 人 身 份 证 ( 出 示 原 件 、 留 复 印 件 ) ;
( 4 )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 出 示 原 件 、 留 复 印 件 , 复 印 件 上 须 盖 单 位 鲜 章 ) ;
6 . 2 整 套 招 标 文 件 的 工 本 费 为 人 民 币 1 5 0 元 , 资 料 费 8 5 0 元 , 合 计 1 0 0 0 元 , 售 后 不 退 ; 招 标 文 件 不 办 理 邮 购 。
7 . 现 场 踏 勘 及 投 标 预 备 会
7 . 1 现 场 踏 勘 : 招 标 人 统 一 组 织 各 投 标 人 于 2 0 1 2 年 1 1 月 3 0 日 1 4 时 0 0 分 前 往 工 地 现 场 踏 勘 , 现 场 踏 勘 时 间 为 半 天 。 投 标 人 踏 勘 现 场 所 需 的 交 通 车 辆 由 投 标 人 自 备 。
7 . 2 招 投 标 预 备 会 : 无 。
8 .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8 . 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的 截 止 时 间 为 2 0 1 2 年 1 2 月 1 7 日 1 0 : 0 0 时 , 地 点 为 四 川 省
8 . 2 逾 期 送 达 的 或 者 未 送 达 指 定 地 点 的 投 标 文 件 , 招 标 人 不 予 受 理 。
报 名 方 式 : 按 照 公 告 要 求 , 请 符 合 条 件 的 投 标 企 业 电 话 咨 询 获 取 注 册 报 名 的 表 格 , 进 行 报 名 备 案 登 记 注 册
联 系 人 : 潘 丽 安 静
手 机 : 1 3 3 1 1 1 3 8 1 5 0
电 话 : 0 1 0 - 5 6 2 2 8 1 0 6
业 务 Q Q : 8 3 5 4 5 6 3 4 9
邮 箱 : z g z b t b @ 1 6 3 . c o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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