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 标 条 件 本 招 标 项 目 云 南 省 临 沧 市 沧 源 佤 族 自 治 县 东 丁 水 库 工 程 已 批 复 批 准 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及 招 标 人 为 沧 源 佤 族 自 治 县 东 丁 水 库 管 理 局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政 府 资 金 , 资 金 已 落 实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
本 招 标 项 目 云 南 省 临 沧 市 沧 源 佤 族 自 治 县 东 丁 水 库 工 程 已 批 复 批 准 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及 招 标 人 为 沧 源 佤 族 自 治 县 东 丁 水 库 管 理 局 , 建 设 资 金 来 自 政 府 资 金 , 资 金 已 落 实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
2 . 项 目 概 况 与 招 标 范 围
2 . 1 项 目 概 况 :
东 丁 水 库 位 于 临 沧 市 沧 源 县 甲 乡 嘎 多 村 委 会 刀 里 村 , 是 解 决 农 业 灌 溉 和 农 村 人 畜 饮 水 的 蓄 水 工 程 。 设 计 总 库 容 为 1 5 4 0 . 8 万 m 3 , 设 计 灌 溉 面 积 5 . 7 9 8 万 亩 , 最 大 坝 高 7 7 m 。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行 业 标 准 《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等 级 划 分 及 洪 水 标 准 》 ( S L 2 5 2 - 2 0 0 0 ) 的 规 定 , 确 定 东 丁 水 库 属 中 型 水 库 , 工 程 等 别 为 三 等 ; 永 久 建 筑 物 拦 河 坝 ( 坝 高 为 7 7 m , 超 过 7 0 m ) 为 二 级 建 筑 物 , 溢 洪 道 、 导 流 输 水 隧 洞 为 三 级 建 筑 物 ; 输 水 灌 溉 渠 道 及 临 时 建 筑 物 为 五 级 建 筑 物 。
2 . 2 招 标 范 围 :
第 一 标 段 : 拦 河 坝 工 程
合 同 编 号 : ( C Y - D D S K - S G - 0 2 )
建 设 内 容 : 粘 土 心 墙 风 化 料 坝 、 坝 顶 高 程 1 6 7 5 . 0 0 m 、 坝 轴 线 长 3 5 3 m , 坝 顶 宽 8 m , 最 大 坝 高 7 7 . 0 m 。
第 二 标 段 : 基 础 处 理 工 程
合 同 编 号 : ( C Y - D D S K - S G - 0 3 )
建 设 内 容 : 坝 基 帷 幕 灌 浆 , 基 础 固 结 灌 浆 , C 1 5 砼 灌 浆 盖 板 现 浇 , 临 时 房 屋 工 程 及 其 他 临 时 工 程 。
第 二 标 段 : 溢 洪 道 工 程
合 同 编 号 : ( C Y - D D S K - S G - 0 4 )
建 设 内 容 : 溢 洪 道 为 正 槽 开 敞 式 , 布 置 于 大 坝 左 岸 坝 肩 , 由 进 口 段 、 控 制 段 、 泄 槽 Ⅰ 、 Ⅱ 段 、 消 力 池 段 、 尾 水 渠 段 组 成 , 全 长 2 7 6 . 3 0 m 。 进 口 底 板 高 程 1 6 7 1 . 7 0 m , 采 用 W E S 曲 线 实 用 堰 型 , 堰 顶 高 程 1 6 7 2 . 3 0 m , 堰 顶 宽 6 m , 泄 槽 Ⅰ 段 断 面 为 6 . 0 × 2 . 0 m , 底 坡 i = 0 . 2 ; 泄 槽 Ⅱ 段 断 面 为 6 . 0 × 1 . 5 m , 底 坡 i = 0 . 5 ; 出 口 采 用 底 流 消 能 , 最 大 下 泄 流 量 4 7 . 0 m 3 / s 。
3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3 . 1 本 工 程 要 求 投 标 人 具 备 下 列 要 求 :
本 次 招 标 要 求 投 标 人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 近 五 年 内 承 担 过 两 件 以 上 ( 含 两 件 ) 类 似 工 程 施 工 业 绩 ( 已 完 工 的 项 目 须 出 具 : 中 标 通 知 书 、 合 同 协 议 书 及 完 工 证 明 材 料 ; 在 建 项 目 须 出 具 : 中 标 通 知 书 、 合 同 协 议 书 ) , 近 三 年 财 务 状 况 良 好 ; 并 在 人 员 、 设 备 、 资 金 等 方 面 具 备 相 应 的 施 工 能 力 。 并 具 有 第 一 、 三 标 段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贰 级 以 上 ( 含 贰 级 ) 资 质 或 水 工 大 坝 专 业 承 包 贰 级 以 上 ( 含 贰 级 ) 资 质 , 第 二 标 段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施 工 总 承 包 贰 级 以 上 ( 含 贰 级 ) 资 质 或 水 工 建 筑 物 基 础 处 理 专 业 承 包 贰 级 以 上 ( 含 贰 级 ) 资 质 , 拟 投 入 本 工 程 的 项 目 经 理 必 须 具 备 水 利 水 电 专 业 贰 级 以 上 ( 含 贰 级 ) 建 造 师 资 格 。 云 南 省 外 的 投 标 人 还 需 具 备 《 云 南 省 水 利 工 程 从 业 单 位 备 案 证 》 。
3 . 2 投 标 人 可 就 上 述 标 段 中 一 个 或 多 个 标 段 提 出 投 标 申 请 。
3 . 3 联 合 体 投 标 人 要 求 :
本 次 招 标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申 请 。
4 . 资 格 审 查 方 法
本 次 招 标 采 用 资 格 后 审 方 式 , 审 查 方 法 采 用 合 格 制 , 资 格 审 查 的 具 体 要 求 见 《 招 标 文 件 》 , 资 格 后 审 不 合 格 的 《 投 标 文 件 》 将 按 废 标 处 理 。
5 . 《 招 标 文 件 》 的 获 取
5 . 1 请 投 标 人 于 2 0 1 2 年 1 2 月 8 日 至 1 2 月 1 2 日 , 每 日 上 午 9 : 3 0 时 至 1 1 : 3 0 时 , 下 午 2 : 3 0 时 至 5 : 0 0 时 (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 报 名 并 购 买 《 招 标 文 件 》 , 《 招 标 文 件 》 售 价 第 一 标 段 : 3 0 0 0 元 / 标 段 , 第 二 标 段 、 第 三 标 段 : 1 5 0 0 / 标 段 , 售 后 不 退 。
5 . 2 邮 购 《 招 标 文 件 》 的 投 标 人 , 需 另 加 手 续 费 ( 含 邮 费 ) 5 0 元 。 招 标 人 在 收 到 授 权 委 托 书 、 被 委 托 人 身 份 证 ( 复 印 件 ) 及 5 . 3 条 款 所 要 求 的 资 料 和 邮 购 款 ( 含 手 续 费 ) 后 3 日 内 寄 送 。
6 . 投 标 文 件 的 递 交
6 . 1 递 交 《 投 标 文 件 》 的 截 止 时 间 及 地 点 : 详 见 《 招 标 文 件 》 。
6 . 2 逾 期 送 达 或 者 未 送 达 指 定 地 点 的 《 投 标 文 件 》 , 招 标 人 不 予 受 理 。
报 名 方 式 : 按 照 公 告 要 求 , 请 符 合 条 件 的 投 标 企 业 电 话 咨 询 获 取 注 册 报 名 的 表 格 , 进 行 报 名 备 案 登 记 注 册
联 系 人 : 王 旭 东
手 机 : 1 3 6 1 1 0 8 5 5 4 0
电 话 : 0 1 0 - 5 6 2 2 8 1 0 6
业 务 Q Q : 4 1 4 7 9 6 8 2 8
邮 箱 : z g z b t b @ 1 6 3 . c o m 、 w w w . b i d n e w s . c n @ s o h u . c o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