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楼
我先说说!我们公司的老员工还没有交呢
更不要说我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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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现在一般都会交的啊,养老、医疗、失业、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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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不会吧
靠
我们公司的没有一个交的
我说可以去和老板谈谈
不行就去告他
他们竟然没有一个为了
维护自己的权利和我站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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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正式员工一般交四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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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另外再插一句,你和你公司签合同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摘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的国内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或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或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或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之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六十条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四条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八十五条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之内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十八条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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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现在主般的公司都是要交三金的.只要签了合同就是临时工也要交三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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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一般是一金三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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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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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其中公积金是最大头,翻倍还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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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一般单位应该都给员工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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