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某现为小天鹅空调的债权人。 数年前,小天鹅空调展翅高飞的时候,戚某也加入了“吃天鹅肉”的行列——在无锡购置厂房,将设备从浙江运至无锡,异地经营,为小天鹅空调做配套。 据戚某称,当时是看上了小天鹅空调强大的国企集团背景以及“在小天鹅空调内部有私交甚好的高层朋友”,才使得他下定了投资的决心。 起初,当然情况不错,戚某在利润上小有斩获。但是,好景不长,随着斯威特系资金链断裂,小天鹅很快陷于停产的境地。自此,戚某踏上了艰辛的讨债历程。
数年前,小天鹅空调展翅高飞的时候,戚某也加入了“吃天鹅肉”的行列——在无锡购置厂房,将设备从浙江运至无锡,异地经营,为小天鹅空调做配套。
据戚某称,当时是看上了小天鹅空调强大的国企集团背景以及“在小天鹅空调内部有私交甚好的高层朋友”,才使得他下定了投资的决心。
起初,当然情况不错,戚某在利润上小有斩获。但是,好景不长,随着斯威特系资金链断裂,小天鹅很快陷于停产的境地。自此,戚某踏上了艰辛的讨债历程。
然而,让戚某感到遗憾的是,昨日还高高在上、身出名门的小天鹅空调“转瞬间变成了无赖,一句话,没钱!”
无奈之下,戚某准备转走设备,毕竟经营还得继续。然而,戚某此举却遭到了当初厂房转让方的重重阻挠,这让戚某感到十分不愉快。
应该说,戚某的遭遇是近年来行业洗牌中最常见的故事。一起又一起的空调企业破产案拖垮了一家又一家供应商和经销商,每有整机厂倒闭,总会有债权人的一片哀号。然而,从如此众多的案例中,我们是否该有所反思?
集团背景解决不了现实问题
从上文中看,促使戚某下决心去无锡投资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小天鹅空调强大的集团背景。
然而,纵观小天鹅空调的发展历程,小天鹅空调强大的集团背景并没有给自己带来多少福祉:
自投产之初,小天鹅就没有得到集团多少资源的投入,其发展不过是运用空调行业的淡季打款政策缓解自身的资金压力而已。而03年,正是由于集团对几大产业进行营销资源整合,小天鹅空调才经历了第一次的窘迫。
同时,作为小天鹅集团的一个子公司,小天鹅从来就没有一个独立的身份,命运从未掌握在自己手里,导致营销队伍、激励制度、技术研发明显落后于竞争对手。
2006年8月,斯威特挪用小天鹅集团以及小天鹅资金案被曝光后,小天鹅空调又成了新控股股东调整业务方向而砍下的第一刀——无锡国联决定从07年1月起对小天鹅空调生产线实施全线停产。
事情远没有结束,小天鹅空调宣布停产后,面对焦急的供应商和经销商,集团对小天鹅空调欠下的债务并没有任何主动性的、有诚意的举措。唯一帮小天鹅空调解决的经销商欠款,还是考虑到集团下辖的洗衣机业务需要经销商支持而已。
由此可见,强大的集团背景根本解决不了现实问题。更有甚者,作为子公司的空调业务,恰恰是被所谓强大的集团拖垮。澳柯玛空调作为集团多元化战略的“摇钱树”的无奈结局刚刚淡去,小天鹅空调得不到集团荫泽,反而频受集团调整之累的命运又开始上演,对这些鲜活的例子,作为供应商或经销商的我们,是否该有所警醒?
你得弄明白你在跟谁做生意
由第一个问题衍生而来,无论作为供应商还是经销商,你首先要弄明白的是,你的合作对象是谁,而对方有多大的集团背景对你并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
资料显示,小天鹅空调注册资本仅为3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不过2000多万元。但是,小天鹅空调在鼎盛时期的投资总额过亿、资金来往则以亿计算,一旦发生危机,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只承担有限责任。在新的法律制度出台之前,这种“汤匙里面烧大菜”而带来的风险将继续存在,这必须引起我们的注意。
如果小天鹅这个事例还不能说明问题,那么此前的乐华、迎燕破产案的情形则更能说明这一点。当初,乐华空调和迎燕空调分别都注册了营销公司,仅以微薄的注册资本承载着与众多经销商、供应商的资金往来,而最终破产则是营销公司的破产,跟制造方面毫无牵连,众多经销商讨债因此讨债无门,从而被拖垮。
投资决策应冷静理性
戚某当初投资无锡为小天鹅配套的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即小天鹅空调高层中,有他私交甚好的朋友。
笔者无意怀疑戚某与该高层的友谊,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投资,是真金白银的投入,而加入这些友谊、人情类的因素,本身就是非常不理性的行为。更直白地说,当大厦倾倒时,能力再强,与你私交再好的人也不能越过冷冰的条条框框为你提供多少帮助,就如同戚某的那位朋友一样,只能对戚某慨叹:无能为力。
另外,异地投资更需要理性对待。作为外来的投资者,当地的人文环境、社会关系跟你的“大本营”所在地可能有很大差异。如果不能妥善理顺,那么将会给你以后的经营带来很大麻烦。
再者,投资更应该放眼长远。例如,某个行业、某个企业现在的情况不错,但是3年之后呢?5年甚至10年之后呢?你的投资一开始是不是考虑到这些因素,从而最大限度的规避风险?
结语:
近年来,随着行业的洗牌,与文中戚某有类似遭遇的供应商和经销商不在少数,从一次又一次的债务风波中,无论是作为供应商还是经销商都应该吸取教训了。学会用冷静、理性的态度进行投资决策而非凭一时的头脑发热、轻信他人,这对我们至关重要。
同时,作为普通债权人的经销商和供应商,应该有更敏锐的感觉。需知道,一旦发生债务危机,作为供应商和经销商的债权人在破产清偿的最后一个序列,也即破产方将首先解决职工工资,再解决所欠税款,最后才是普通债权人的按比例分配,但轮到作为普通债权人的经销商和供应商,基本已经“无钱可还了”。另外,如果再加上债务人本来就别有用心,那么作为普通债权人的极有可能在刹那间灰飞烟灭。基于以上种种原因,及时通过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或多或少可以帮我们供应商和经销商们减轻点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