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大家几个问题,本人是一名大三的学生,因为是放假期间,也不好像老师请教,平时也没怎么学好。现在正在做一个课程设计,是消防工程的,刚刚开始,还不知道怎么下手,因为自身的一些原因,当初学习的时候没有学好消防这块,专业本身对消防也不是很重视,哎,后悔呀,请大家多多指教啊。给的图纸是 一套22层的住宅建筑,地下两层,1 2 3层为管理或者商务使用,4至22层为普通住宅,一层两户那种,老师要求设计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问大家几个问题,本人是一名大三的学生,因为是放假期间,也不好像老师请教,平时也没怎么学好。现在正在做一个课程设计,是消防工程的,刚刚开始,还不知道怎么下手,因为自身的一些原因,当初学习的时候没有学好消防这块,专业本身对消防也不是很重视,哎,后悔呀,请大家多多指教啊。
给的图纸是 一套22层的住宅建筑,地下两层,1 2 3层为管理或者商务使用,4至22层为普通住宅,一层两户那种,老师要求设计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1 在《消防课程》中讲过室内喷洒水灭火系统,《建筑给排水》中讲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那,室内喷洒水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这三个应该都是同一个意思,即同一种系统,是吧?如果不是,那他们的区别是?请各位老手前辈详细一点的告诉我。
2 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轻危险级
2 中危险级
Ⅰ级
Ⅱ级
3 严重危险级
Ⅰ级
Ⅱ级
4 仓库危险级
Ⅰ级
Ⅱ级
Ⅲ级
看了一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84—2001(2005 年版),我不太能理解其中的一些定义,
住宅是否属于民用建筑?住宅一般分到哪一类?规范里的民用建筑举例没有提到住宅。
规范里规定 高层民用建筑属于 中度危险 Ⅰ级,那这个22层的住宅建筑就是这个标准了哦?
还有经常在论坛里看到这样的 一些说法 二级耐火等级的三级民用建筑,二类高层公寓 ,我想问一下这些分级分类是根据什么标准啊,普通的住宅,即我们常说的商品房,应该属于哪级哪类?
3 这种住宅类建筑,应该只是在走廊处设计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吧?意思是只在走廊处设置喷头??房间里不用设置吧?我是这么想的,(卧室里有喷头。。。不敢想象啊)
可是,因为这个住宅是一层两户那种,走廊很短啊(大家应该能想象到),如果只是在房间外设置喷头,那好象并没有什么好要设计的啊!不知道我的理解对不对。
我在论坛里下了一些图纸来看,好象自动喷淋系统一般都是用于一些公共建筑或者是办公楼,或者是住宅楼中用于商务的低层,住宅部分一般都没有,是不是住宅楼层不需要设计消防系统?像我这个,是不是只需要考虑地下的两层和1,2,3层?
办公室 或者 一些储藏间,需要在房间内部设置喷头吗?还是也只是在走廊上设置喷头?
希望论坛里的各位前辈各位老手,费心指导我一下。给我解答一下。谢谢了。也许很多问题问的太白痴或者不太专业,见谅啊。谢谢大家了。
2楼
大家帮帮忙,给点意见,给点帮助啊,求求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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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1,应该是1个意思.
2,住宅属于民用建筑.
民用建筑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种类型,其中居住建筑又分为住宅和非住宅类居住建筑。住宅分为普通住宅和高级住宅,非住宅类居住建筑包括公寓,单身宿舍等。
而公共建筑就是除了居住建筑之外的其他民用建筑,通常按照各自功能来区分,比如酒店,医院,办公楼等等。
具有两种和两种以上功能的建筑,叫做综合楼,一般我们说的综合楼是公共建筑的组合如商店和办公综合楼等。综合楼由于管理问题,火灾危险性及造成人员伤亡的几率高,因此消防设计规范规定的偏严些。
还有一种比较常见的公共建筑的商店和居住建筑的普通住宅组成的楼,叫做商住楼。商住楼也属于综合楼的一种,但是由于据调查,普通住宅火灾危险性蔓延性和造成的火灾后果都比较小,而商住这种形式的建筑又很常见,因此对于商住楼规范作了一些稍宽的特殊规定。
至于火灾危险性等级的划分,公共建筑的一般原则是按照高度,每层面积,居住建筑尤其是住宅是按照层数。
尽管建筑的形式多种多样,但规范已经针对最大多数的建筑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设计时应当好好把握,作出正确地定性。
我们通常说的“商品房”,是产权性或者经济性的定义,不是功能性的叙述,无法按照这个来划分或者定性。
3,首先要清楚,一个场所是否设置喷林是根据高规或者建规来定的。
第二点,住宅内部喷林的设置,我国目前尚未又相关规定。根据调查,住宅发生火灾,并从前室,走到蔓延到相邻住户的火灾案例国内尚未发现。因此,通常认为除非住户内部有中央空调,形成高级住宅时,因为有轰燃的可能,造成蔓延,所以要在走道设置喷头,但户内是可以不设置的。
第三,仅仅在走道设置喷头,实质上是一个过渡性的做法,目前已不提倡,要设就都设。
作为一个大三学生,可以提出上述问题,已经说明平时还是认真学习的,希望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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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不好意思,本来昨天就该来回帖子的.在这里先谢谢楼上的大哥了。
对于建筑的分类,通过你的介绍,自己再翻了翻书,基本明确了。
火灾危险性等级划分的问题,我还是有些不懂,你所说的应该是指规范确定火灾危险性等级的标准吧.是我问偏了,对不起.我想知道,一类公共建筑 二类公共建筑 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这类说法是怎么划分的?知道所要设计的建筑物属于哪一类需要查什么规范?《高规》还是《建规》?好象是《高规》对吧.我只知道这个题目当然是高层建筑了.
因为现在是放假期间,我手头上拿不到相应的规范,能否告诉我,我这个题目的建筑属于哪一类建筑,把规范里做出相应规定的几个小条文告诉我一下.
22层住宅建筑.
地下二层为设备用房,地下一层为自行车库〈呵呵是好老的图啊,奇怪怎么会是自行车库〉.地下两层层高都是4米2
地上一层为物业管理用房,二层三层都是商务用,几个办公室和仓库.
四至二十二层就是住宅了.
自己也看了一些东西,恩,住宅内部一般是不需要设置喷淋的。但公共部分一定要设,你说的好象也是这个意思是吧?
对了,如果是宾馆 招待所之类的好象室内也要设喷淋吧.
还有一点,不太懂,你所说的"第三,仅仅在走道设置喷头,实质上是一个过渡性的做法"是什么意思啊,过渡性的做法?不懂.过渡什么?你的意思是 如果是公共建筑就应该全部都做喷淋?
谢谢了,麻烦再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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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1、可以在这里下资料,我整理过的,基本的规范上面都有,都是电子版的,方便查阅:http://co.163.com/forum/content/90_544917_1.htm
2、对于高层建筑的分类,参见高规3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我在附件中给你贴出来。
3、至于如何设置,请看规范,上面有分类说明,具体:
7.6 灭火设备
7.6.1 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场、建筑面积小于5.00m2的卫生间、不设集中空调且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6.2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及其裙房,除游泳池、溜冰场、建筑面积小于5.00m2的卫生间、普通住宅、设集中空调的住宅的户内用房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6.3 二类高层公共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6.3.1 公共活动用房;
7.6.3.2 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
7.6.3.3 自动扶梯底部;
7.6.3.4 可燃物品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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