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2013年度烟用肥料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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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0日 15: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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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 南 省 烟 草 公 司 许 昌 市 公 司 2 0 1 3 年 度 烟 用 肥 料 集 中 采 购 项 目 已 经 批 准 , 采 购 项 目 资 金 已 经 落 实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 欢 迎 符 合 相 关 条 件 的 生 产 商 或 卖 方 报 名 参 加 投 标 。 一 、 招 标 项 目 名 称 及 编 号 :

河 南 省 烟 草 公 司 许 昌 市 公 司 2 0 1 3 年 度 烟 用 肥 料 集 中 采 购 项 目 已 经 批 准 , 采 购 项 目 资 金 已 经 落 实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 欢 迎 符 合 相 关 条 件 的 生 产 商 或 卖 方 报 名 参 加 投 标 。
一 、 招 标 项 目 名 称 及 编 号 :
项 目 名 称 : 河 南 省 公 司 许 昌 市 公 司 2 0 1 3 年 度 烟 用 肥 料 集 中 采 购 项 目
招 标 编 号 : X C Y C - 0 1 9
二 、 招 标 项 目 简 要 说 明 :
项 目 概 况 : 河 南 省 烟 草 公 司 许 昌 市 公 司 针 对 全 市 2 0 1 3 年 度 烟 叶 生 产 烟 用 肥 料 的 需 求 , 集 中 对 无 机 复 混 肥 、 有 机 - 无 机 复 混 肥 、 腐 殖 酸 饼 肥 、 发 酵 芝 麻 饼 肥 、 硫 酸 钾 、 硝 酸 钾 、 有 机 无 机 生 物 一 体 肥 、 植 物 营 养 素 、 土 壤 调 节 剂 ( 黑 矾 ) 、 天 然 多 元 素 矿 物 肥 等 进 行 公 开 采 购 。 具 体 要 求 详 见 招 标 文 件 。
资 金 来 源 : 自 筹 资 金 。
交 货 地 点 : 河 南 省 烟 草 公 司 许 昌 市 公 司 各 县 ( 市 ) 分 公 司 指 定 地 点 。
三 、 标 段 划 分 : 共 分 1 2 个 标 段
标 段 号 货 物 名 称 配 方 采 购 数 量 ( 吨 ) 技 术 要 求
1 标 段 无 机 复 混 肥 N : P : K = 1 0 : 1 0 : 2 0 5 0 0 总 养 分 含 量 ≥ 4 0 %
单 元 素 含 量 误 差 ≤ ± 0 . 5 %
氯 离 子 含 量 ≤ 1 . 5 %
水 分 含 量 ≤ 2 . 0 %
其 中 1 、 2 标 段 硝 态 氮 含 量 ≥ 4 0 % , 3 标 段 不 含 硝 态 氮 , 硼 、 锰 、 铜 、 铁 、 锌 等 1 6 种 中 微 量 元 素 总 含 量 ≥ 0 . 3 %
2 标 段 无 机 复 混 肥 N : P : K = 1 0 : 1 2 : 1 8 2 6 0
3 标 段 无 机 复 混 肥 N : P : K = 1 5 : 1 0 : 1 5 5 0 0
4 标 段 有 机 无 机 复 混 肥 N : P : K = 1 0 : 1 2 : 1 8 4 5 0 总 养 分 含 量 ≥ 4 0 %
单 元 素 含 量 误 差 ≤ ± 0 . 5 %
氯 离 子 含 量 ≤ 1 . 5 %
有 机 质 含 量 ≥ 2 0 %
水 分 含 量 ≤ 1 0 %
5 标 段 腐 殖 酸 饼 肥 总 养 分 ( N + P 2 O 5 + K 2 O ) 含 量 ≥ 4 . 5 % 2 6 5 有 机 质 含 量 ≥ 5 0 %
氯 离 子 含 量 ≤ 1 . 5 %
水 分 含 量 ≤ 1 8 %
6 标 段 发 酵 芝 麻 饼 肥 总 养 分 ( N + P 2 O 5 + K 2 O ) 含 量 ≥ 4 . 5 % 8 4 0 有 机 质 含 量 ≥ 5 0 %
氯 离 子 含 量 ≤ 1 . 5 %
水 分 含 量 ≤ 1 8 %
7 标 段 硫 酸 钾 氧 化 钾 ( K 2 O ) 含 量 ≥ 5 0 % 1 0 7 5 氯 ( C l ) 含 量 ≤ 1 . 5 %
氯 离 子 含 量 ≤ 1 . 5 %
游 离 酸 ( 以 H 2 S O 4 计 ) 含 量 ≤ 1 . 5 %
粉 末 状 或 颗 粒 状 , 粒 度 ( 1 . 0 0 - 4 . 7 5 m m 或 3 . 3 5 - 5 . 6 0 m m ) ≥ 9 0 %
水 分 含 量 ≤ 1 . 5 %
8 标 段 硝 酸 钾 氧 化 钾 ( K 2 O ) 含 量 ≥ 4 4 . 5 %
总 氮 ( N ) 含 量 ≥ 1 3 . 5 % 4 0 0 氯 ( C l ) 含 量 ≤ 1 . 2 %
水 分 ≤ 1 . 2 %
9 标 段 有 机 无 机 生 物 一 体 肥 N : P : K = 1 0 : 1 2 : 1 8
无 机 : 有 机 = 6 : 4 6 0 硝 态 氮 含 量 ≥ 4 0 %
总 养 分 含 量 ≥ 4 0 %
单 元 素 含 量 误 差 ≤ ± 0 . 5 %
氯 离 子 含 量 ≤ 3 %
有 机 质 含 量 ≥ 2 0 %
有 效 活 菌 数 ≥ 0 . 2 亿 / 克
水 分 含 量 ≤ 1 0 %
1 0 标 段 傲 绿 植 物 营 养 素 硼 、 锰 、 铜 、 铁 、 锌 、 钼 、 磷 、 钾 、 锗 等 1 6 种 中 微 量 元 素 2 0 硼 、 锰 、 铜 、 铁 、 锌 、 钼 六 种 元 素 单 个 含 量 ≥ 0 . 2 %
中 微 量 元 素 总 含 量 ≥ 1 0 %
1 1 标 段 土 壤 调 节 剂 ( 黑 矾 ) 硫 酸 亚 铁 含 量 ≥ 9 0 % 2 0 0 水 不 溶 物 含 量 ≤ 0 . 7 5 %
二 氧 化 钛 含 量 ≤ 0 . 7 5 %
1 2 标 段 天 然 多 元 素 矿 物 肥 含 有 多 种 中 微 量 元 素 1 2 0 钾 含 量 ≥ 1 . 4 u g / m l
硅 、 钠 、 锰 、 铁 等 氧 化 物 ≥ 1 5 0 u g / m l
钙 、 镁 、 硼 ≥ 1 0 5 u g / m l 锌 、 硒 、 镓 、 铜 、 镍 等 1 7 种 微 量 元 素 ≥ 3 0 0 n g / m l 钕 、 铈 等 1 6 种 稀 土 元 素 ≥ 2 7 n g / m l 细 度 ( 2 0 0 目 筛 下 率 ) ≥ 8 0 %
水 分 ≥ 1 0 %
四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
    1 . 投 标 人 必 须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 营 业 执 照 年 检 合 格 ; 其 中 1 - 9 标 段 注 册 资 金 5 0 0 万 元 以 上 ; 9 - 1 2 标 段 注 册 资 金 2 0 0 万 元 以 上 。
    2 . 投 标 人 必 须 是 相 关 货 物 的 生 产 商 或 经 销 商 , 并 具 备 一 般 纳 人 资 格 ;
3 . 投 标 人 需 提 供 所 投 产 品 的 生 产 、 许 可 证 、 肥 料 登 记 证 ;
4 . 投 标 人 须 具 有 良 好 的 商 业 信 誉 、 较 强 的 生 产 经 营 实 力 及 完 善 的 售 后 服 务 体 系 , 没 有 处 于 被 责 令 停 业 或 破 产 状 态 , 且 资 产 未 被 重 组 、 接 管 和 冻 结 , 最 近 三 年 内 ,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 违 纪 行 为 ;
5 . 投 标 人 有 依 法 缴 纳 税 收 的 良 好 记 录 , 近 三 年 内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无 不 良 经 营 行 为 及 不 良 记 录 ;
6 . 投 标 人 近 三 年 在 招 标 采 购 活 动 中 无 劣 迹 , 主 要 管 理 人 员 没 有 职 业 犯 罪 记 录 , 企 业 必 须 出 具 企 业 注 册 地 或 许 昌 市 ( 区 ) 检 察 机 关 出 具 的 无 行 贿 犯 罪 记 录 证 明 ;
7 . 本 项 目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
8 . 凡 是 2 0 1 0 年 以 来 向 河 南 省 烟 草 公 司 许 昌 市 公 司 供 应 过 质 量 低 劣 产 品 、 影 响 烟 叶 生 产 、 造 成 经 济 损 失 、 烟 农 反 对 强 烈 的 烟 用 物 资 生 产 商 或 供 应 商 , 禁 止 参 加 本 项 目 投 标 。
五 、 报 名 需 提 供 的 资 料
1 、 年 检 有 效 的 营 业 执 照 副 本 、 有 效 的 一 般 纳 税 人 证 书 、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 生 产 许 可
证 、 肥 料 登 记 证 、 检 察 机 关 出 具 的 无 行 贿 犯 罪 记 录 证 明 ;
  2 、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书 、 被 授 权 人 有 效 身 、 份 证 或 法 人 证 书 及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
  3 、 以 上 证 件 除 原 件 外 并 提 供 一 套 加 盖 单 位 公 章 的 复 印 件 一 套 。
六 、 报 名 及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
  1 、 时 间 : 2 0 1 2 年 1 1 月 2 0 日 ~ 1 1 月 2 7 日 ( 节 假 日 除 外 ) 每 天 9 : 0 0 ~ 1 7 : 3 0    
2 、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截 止 时 间 : 2 0 1 2 年 1 2 月 1 2 日 上 午 9 : 3 0 时 ( 北 京 时 间 )
  3 、 逾 期 送 达 或 未 送 达 指 定 地 点 的 投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不 予 接 受 。
报 名 方 式 : 在 报 名 截 止 时 间 内 获 取 报 名 表 格 进 行 备 案 登 记 。
联 系 人 : 王 旭 东
手 机 : 1 3 6 1 1 0 8 5 5 4 0
联 系 电 话 : 0 1 0 - 5 6 2 2 8 1 0 6
邮 箱 : 4 1 4 7 9 6 8 2 8 @ q q . c o m ( 业 绩 资 质 发 到 此 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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