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至齐齐哈尔客运专线工程松花江特大桥桥区航道稳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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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19日 22: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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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至齐齐哈尔客运专线工程松花江特大桥桥区航道稳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GLTC-127CE211F316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至齐齐哈尔客运专线工程松花江特大桥桥区航道稳定工程已由 铁道部和黑龙江省以铁鉴函[2009]115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黑龙江省航务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黑龙江省航务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哈尔滨至齐齐哈尔客运专线工程松花江特大桥桥区航道稳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LTC-127CE211F31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至齐齐哈尔客运专线工程松花江特大桥桥区航道稳定工程已由 铁道部和黑龙江省以铁鉴函[2009]115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黑龙江省航务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黑龙江省航务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护岸1处,总长2135米;挖槽1处,长1580米,挖泥量总计158853立方米。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
计划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为2012年12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3年11月15日,工期335日历天。
招标范围:桥区航道稳定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行业(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 业执照均经年检合格;
3.2.2联合体由两个独立法人组成。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3.2.3联合体成员的设计单位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行业(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购买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4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19日至2012年1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的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00分至15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本人身 份证、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适用)、营 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相关证书原件(证企相符)及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留存招标代理机构处)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含方案设计1册),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2月10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刘伟 13681084015 电话:010-58684307

传真:010-58684307 邮箱: zb600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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