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江苏地区新建住宅配电工程均有电力设计院设计,从开关站、配电室直到用户表箱的所以配电设施都不需要建筑设计院电气人员设计的图纸了。据我了解,主要存在下列问题:1.低压配电采用TN-C-S系统时,重复接地点却在各自楼层电表箱处,而不是各栋住宅进线电缆分接箱处。从而导致一个单元内多个配电回路PEN线并联,出现杂散电流。而且违反了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6.1.2条。也违背GB/T16895.10-2010 《低压电气装置 第4-44部分:安全防护 电压骚扰和电磁骚扰防护》第444.4.3.2条。
1.低压配电采用TN-C-S系统时,重复接地点却在各自楼层电表箱处,而不是各栋住宅进线电缆分接箱处。从而导致一个单元内多个配电回路PEN线并联,出现杂散电流。而且违反了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6.1.2条。也违背GB/T16895.10-2010 《低压电气装置 第4-44部分:安全防护 电压骚扰和电磁骚扰防护》第444.4.3.2条。
2.低压配电采用TT系统时,配电室出线开关仅采用过电流保护,而没有设置RCD保护。由于配电干线过电流保护动作整定值较大,作为间接接触防护其动作特性不能满足GB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第5.2.15条和第5.2.16条要求。
3.住宅进线均未按设置防范电气火灾的RCD保护。违反了GB 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第8.7.2条6款。
4.配电室内多台配电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就近各自接地。违反了GB/T 50065-2011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第7.1.2条第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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